2020-07-03 18:5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司機:「酒量好!喝一瓶啤酒沒啥事!」「休息幾個小時或睡一覺就沒事了!」「喝點茶解解酒就可以了!」
……
不少抱此想法的「老司機」,迎來的最終結果卻是自釀「苦酒」……
6月29日晚上,交警機動大隊宋警官在金雞路銀苑新村路段開展夜查整治。晚上10點左右,一男子身穿破洞牛仔褲,騎著一輛無號牌摩託車且沒有佩戴頭盔,由南往北行駛而來。宋警官將摩託車攔下,發現司機沈某渾身酒氣,在系統中也查詢不到他的駕駛證信息。經過酒精呼氣測試,儀器檢測出沈某體內酒精含量為
72mg/100mL,屬於
酒後駕駛。
經調查,沈某當晚騎著借來的摩託車去南屏朋友家吃飯,喝了1瓶啤酒和不少茶水。離開朋友家後,沈某自以為沒事,打算把摩託車還回去,結果車還沒還就遇到了交警。
由於沈某酒後駕駛、無證駕駛、駕駛無號牌摩託車、未按規定佩戴頭盔,將面臨合計罰款52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無獨有偶,就在宋警官剛處理完沈某的處罰後,沒過幾分鐘又一輛粵CExx68黑色日產轎車闖入宋警官視線,宋警官在對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車內酒氣濃重,於是對司機史某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為
78mg/100mL,達到
酒後駕駛標準。
經調查,當晚史某和朋友在南屏飯店吃飯,期間喝了2瓶啤酒。飯後,史某和朋友繼續喝茶聊天,休息了有一個多小時才準備回家。離開時,史某自認為自己已經很清醒了,於是駕車載朋友上路,結果剛下南屏鋼便橋就被交警査獲。
史某由於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6月30日晚上10點左右,交警機動大隊陳警官在金雞路銀苑新村路段開展夜查整治行動。一輛粵K1xx2J黑色日產轎車由南往北方向駛來,剛下南屏鋼便橋就被陳警官攔下例行檢查。只見司機許某緊張的神情頓時引起了陳警官的注意,經過酒精呼氣測試,許某體內酒精含量為
78mg/100mL,達到
酒後駕駛標準。
經調查,當晚許某和朋友在南屏吃晚飯時喝了1瓶啤酒。許某認為自己喝得很少,索性回家時自己開車,不料半路遇到了交警。
由於許某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得知處罰結果,許某眉頭緊鎖,因自己一時的僥倖給之後的生活帶來許多不便,現場直呼後悔!7月1日晚,南灣交警大隊黃警官在屏東四路設卡開展夜查行動,晚上8點47分,一輛湘MVxx93寶駿轎車沿屏東四路南往北方向駛入設卡點,被黃警官攔停檢查,司機對著快測棒輕輕一吹,瞬間爆閃紅光。
「晚上飯都沒吃,怎麼可能喝酒。」
司機一臉不解,緊接著接受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
65mg/100mL,達到
酒駕標準。
經了解,司機姓朱,當天中午在家喝了一瓶啤酒,到了晚上,朱某打算去廣生買點生活用品,以為酒氣早已消散,沒想到還是被查出酒駕。
由於朱某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7月1日晚,鬥門交警大隊張警官來到白藤二路開展酒醉駕夜查行動。晚上8點半,一輛粵C0xx85摩託車駛入崗點被攔停檢查,張警官剛走近司機就聞到一股酒味,於是對司機進行吹氣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
49mg/100mL,達到
酒駕標準。
經調查,司機梁某今年35歲,是一名貨車司機。當天晚上,梁某覺得天氣燥熱,就騎車外出買涼茶喝,準備回家時又被朋友叫去吃牛雜,梁某見回家也沒事做便欣然答應。吃宵夜時,朋友又倒酒給梁某,梁某不好推脫就喝下兩杯啤酒。吃完後,梁某想著遇不上交警,心存僥倖騎摩託車上路,怎麼不久後還是遇到了交警夜查。
最終梁某因酒後駕駛被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因為兩杯酒連累自己半年沒法開車工作,梁某很是後悔。
交警表示,檢查司機是否酒駕或醉駕是根據司機血液內酒精含量,如果司機體內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mg/ml那麼達到酒後駕駛標準,將面臨駕駛證12分的扣除,同時駕駛證也要暫扣六個月的時間。倘若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mg/ml,則達到醉駕駕駛標準,將面臨刑拘並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考的處罰,公安機會還將對醉駕司機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珠海交警鄭重提醒:醒酒快慢和個人的體質有關,飲酒後至少保證12小時以後再開車,才是較為穩妥的辦法。不管是一杯酒還是一瓶酒,司機飲酒後不要急著開車上路,這不僅僅是扣分罰款的問題,更是關乎自己的行車安全。
務必記住「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句話,既是對自己負責,也對他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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