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教鞭是解放了學生還是拘束了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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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師重道是從古代流傳下來的一種美德,在人們心目中,一個以嚴格的教學模式為教書準則的老師是值得敬仰的,老師手中的戒尺也常常被認為是教育的標杆。
然而發展到現在,教師懲戒權卻在某些人眼中變成了「折磨」孩子的工具,放下教鞭是否真的有益於學生在學習方面的進步並不好確定,但就這種行為本身來說,懲戒權的失去是對老師正常教育行為的約束,沒收老師的懲戒權並不能讓學生得到所謂的解放,反而還有可能起到背道而馳的作用。
教育的目的是將未曾接受過系統化教學的人培育成為各項能力均衡且有利於社會發展的完整的人,這一過程的實現不僅需要孩子自身的努力,還需要學校的教育和老師的管束。老師的管束不光表現在口頭教育方面,對於很多學生來說口頭的責怪都是沒有實際意義的過眼雲煙,聽過就不會再想了,所以對老師來說,懲戒權的存在無疑是培育學生過程中不能缺少的一個方面。
學生在成長的過程中經常會因為心理不夠成熟且判斷力較差而做出隨心所欲的舉動,沒有人生來就是不會犯錯的,但防止繼續犯相同的錯誤是必須要注意的一點。這個時候,老師手中的教鞭就起到了引導和管束的作用,教師的懲戒權是讓學生謹記錯誤的一種媒介,家長一味的溺愛和阻攔並非就真的是為孩子好,寬柔並濟、張弛有度才是最正確的教育方式。
這裡所說的懲戒權與體罰有本質區別,懲戒是一種以管束為實施手段,以培育人格完全的學生為最終目的的行為,傳統的責打和勞力懲罰並不是現代教育需要的懲戒方式。
在這個重視學術知識和人格素質協調發展的時代,老師的懲戒權更像是一種保證班級體能夠在有主心骨的情況下正常運作的立足點,只要不危害學生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偶爾的懲戒往往更能夠起到幫助孩子成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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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們支持教師擁有懲戒權嗎?
2,「教育懲戒權」不能省了「教育」兩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