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的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自然人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法人企業。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為法人所得稅制,不同組織形式履行不同的納稅義務。
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的組織形式為公司制企業,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是有限責任公司,屬於應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組織形式
而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組織形式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這類企業的投資者按照「經營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
營業執照上標明為自然人獨資的公司,就是有限責任公司,並不是個人獨資企業,所以,一人有限公司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和個人獨資企業的主要區別就是,自然人獨資(一人有限)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不需要為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而是由公司以註冊資本金為限承擔債務責任;而個人獨資企業的股東是需要以個人(家庭)財產為企業承擔責任的。
總之,營業執照的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屬於公司製法人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