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114批次,涉及茶葉及相關製品、蔬菜製品、食用農產品等3大類產品,抽檢項目包括重金屬、食品添加劑、微生物、農獸藥殘留等指標。其中合格樣品110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
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重金屬汙染問題
(一)曲靖市麒麟區雲南康血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紫英爨茶,鉛(以 Pb 計)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雲南同創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二)紅河州箇舊市春雨茶莊銷售的、標稱梁河縣貴龍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雲南沱茶[普洱沱茶(熟茶)],鉛(以 Pb 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雲南同創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臨滄市雲縣峻熙蔬菜超市銷售的、標稱臨滄四通農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臨滄醃酸筍,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 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昆明海關技術中心。
(二)臨滄市鎮康縣南傘大東匯精品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臨滄市臨翔區四通醬菜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的臨滄醃蘿蔔,苯甲2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昆明海關技術中心。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責成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採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
一、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劑,對黴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醬醃菜中苯甲酸及其鈉鹽的最大使用量為1.0g/kg。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但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範圍、超限量使用;可能是企業使用的原輔料如醬油中含有苯甲酸及其鈉鹽,造成成品超標。
二、鉛(以Pb計)項目
鉛是一種高蓄積性、多親和性的生理性和神經性毒物,幾乎對人體所有重要的器官和系統均會產生毒害,如中樞神經系統、免疫系統、生殖系統和內分泌系統等,其中對中樞神經系統的毒害尤為嚴重。對兒童來說 , 即使微量的鉛汙染也會損害其神經系統,影響兒童的行為和智力水平要通過食物、水和空氣。
▍圖文來源:雲南省市場監管局網站、春城晚報-開屏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