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關部門未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職責的,應如何擔責?|傳染病防治法...

2020-12-17 最高人民法院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正嚴重影響著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傳染病防治關係到每一個人的生命健康。面對傳染病的肆虐,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來抗擊疫情?您對傳染病防治法知多少?小編將為您作出系列介紹。今天推出系列問答之五,敬請關注!

問題一:政府有關部門未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職責的,應如何擔責?

問題二:為了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相關部門該如何做?

問題三:運輸部門未依照本法規定優先運送疫情防控人員物資的,如何追究責任?

問題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採集、保藏、攜帶、運輸和使用傳染病菌種、毒種和傳染病檢測樣本的應當如何處理?

問題五:用於防控疫情的消毒產品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規範的,應當如何擔責?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策劃:王兵 | 文案:裴蕾 | 美編:張雨薇 | 編輯:張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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