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鳳燎原》是以國人最耳熟能詳的「三國」作為背景,對歷史進行了一番解讀,並進行二次創作的一部漫畫。
在這個故事裡,其中一位主角,就是趙雲。
最初,「趙雲」並不存在,他的真實身份,是司馬懿家裡豢養的一批刺客「殘兵」的首領,那時候他的名字,喚作「燎原火」。
那麼,何謂「殘兵」?
就是一批身有殘疾的人——這些人,因為身體的殘缺,心性往往比較決絕,同時也容易讓人產生輕視,使他們在執行刺殺任務時,更容易成功。
既然「殘兵」中的一員,身上必有殘缺,「燎原火」的殘缺在哪呢?
他是一個天生沒有感覺的人,無論受到再大的傷,都不會感到疼痛。
人的心,其實很軟弱——疼痛會讓它變得更加軟弱。
所以,一個人如果感覺不到(或者無視)痛楚,他往往就能夠比別人更加強大。
作為刺客,欺騙和殺戮就是他們的宿命。
從小的訓練,都會讓他們牢記,為了完成任務,仁慈、友愛、親情、愛情、公平、寬容……這一切世間美好的事物,都將會跟自己變得沒有關係。
刺客,為了擊殺目標,連犧牲自己都在所不惜,更何況其他。
這,就是在那個動亂的、人吃人的年代,作為刺客的信條。
所以「燎原火」一路走來,對於背叛與犧牲,仿佛已經習慣。
然而,「習慣」是一回事,「認同」又是另一回事。
可是,當悲劇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他似乎已經認定,自己的一生只有黑暗。
可是,不也有說——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如果你相信,人心是善良的,那你就應該相信,不論哪一個時代,人都想走「正路」。
可是在那個久遠的時代,「正路」——有嗎?
燎原火,從懂事開始,就覺得自己是一個賊。
小時,偷饅頭。
長大,偷人命。
走過的黑路太多,背叛過的信任太多,經歷過的離別與哀傷也太多,他已經不記得,「光明」和「希望」到底是什麼樣子。
直到,他遇到了劉備。
「燎原火」自此有了新的名字——「趙雲」。
那一天,在長坂坡上,他孤身守護著劉備的子嗣,無路可走,那一刻,他幾乎就要放棄……
仿佛天崩地裂,
天誅地滅!
仿佛天施極刑,懲處惡賊。
一個忘恩負義的惡賊。
仿佛,人人義憤填膺。
仿佛,我懷中的一塊肉,
是我賣主求榮的象徵。
我不是!
因為我走的……
是天下人嚮往的路。
所以,路遙遠,路漫長,總是漫長。
所以,跌倒了,要爬起來。
是對的,就要貫徹始終。
要記著……
我的人生才剛要開始啊!
那是一份無法言表的艱難,但他還是堅持下去了——最後,百萬軍中藏阿鬥!
不久前,我寫過一篇《從前,我崇拜曹操,現在,我只服劉備》,在文中我說——
從古到今,不論時間變遷,人們決策做事,往往以利益為先,在絕對的利益面前,個人的感受會變得不重要,甚至可以完全被忽略。
可是偏偏有那麼一個人,在一個講究成王敗寇的大環境下,能夠始終堅信理想,堅信人與人人之間純粹的感情,屢屢遭遇失敗仍能不改變初衷。
這個人,就是劉備。
他不但讓「趙雲」看到了光明和希望,也給予他信任,讓他選擇自己要走的人生道路。
更重要的是,劉備的給予,從不求回報。
他所做的一切,只是遵從自己那一顆純粹而赤誠的心。
——「笨蛋!」
當故事來到了「赤壁大戰」之後,孫權軟禁了劉備,趙雲的任務,是護送劉備逃跑。
從任務的目標而言,趙雲他成功了。
可是,他也奮戰脫力,眼看就要被敵兵追上。
被追上,那只有死路一條。
那時候,有人在嘲笑他,笑他傻。
甚至連他自己都感嘆,在亂世之中人命就如草芥,刺客的出身,讓他早已把自己看作一名棄卒。
可是,本已脫困的劉備,卻又趕了回來。
他把自己當作一顆天地間的塵土,渺小而又無所依憑的存在,但仍然有一個人,對他不離不棄。
「他」的付出,不求回報,但他卻以命相報。
——「笨蛋!」
可是,這兩個笨蛋,卻是多麼明亮的存在!
那就是「希望」的存在意義!
——「這世間,誰不想走光明正道?」
——「只是,有嗎?」
——必須有!
記住:「天行有常,黑暗之後,就是光明!」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