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的小雨在長春上大學,由於鼻炎比較厲害,晚上容易睡覺打呼,擔心會影響到同寢室的室友休息,所以她就在外面租了間房子住。租房的時候一切都非常順利,可是現在由於學校要封閉管理,小雨想要退房回學校卻遇上了難題,房東不僅很難溝通,而且還拒絕退房租。
小雨租的這套房子是一個單間,門上有一個單獨的密碼鎖。當時她跟房東籤訂的合同是從9月20號到12月20號,一個月900塊錢,押一付三,一共交了3600塊錢。從9月份到現在,也就住了兩個多月。由於疫情的原因,小雨不得不回到學校的宿舍區住,於是就跟房東商議想要提前退租。
但是她跟房東還沒有協商出結果,房東就不讓她進房子了,而且還把房門的密碼給換了,不讓她進去拿東西。小雨覺得房東這個行為實在是太欺負人了,於是就跟房東進行了理論。12月9日15:00多,小雨收到了房東發來的信息,對方的態度很強硬:今天的東西你必須搬走,不然影響我們出租。
小雨說,房東認為是他們違約在先,所以才拒絕給他們退錢,但實際上他們在租房子的時候,也沒有說明合同具體到哪一天終止。後來記者就想聯繫房東了解一下情況,可是電話打過去之後,對方的態度也很強硬,表示「你有什麼權利跟我了解」,之後就迅速掛斷了電話。
在記者嘗試撥打第2次電話的時候,小雨卻收到了房東毛先生的信息:如果你想耍賴,就以耍賴的方式解決,如果你想打仗,就以打仗的方式解決,你要想通過法律,我們就通過法律的途徑解決。給你們臉了,滾。我最後一次告訴你,你別給臉不要臉,你們一個個的別給我裝。
後來記者帶著小雨來到了物業處,希望物業幫忙協商,物業的工作人員也給毛先生打了電話,經過協商,毛先生同意讓小雨去拿東西。離開物業之後,記者嘗試再次給毛先生打電話,希望跟他協商一下給小雨退還一部分房租的事。可是對方再一次破口大罵,並且掛斷了電話。
12月10日,小雨按照約定來到房子裡拿到了自己的東西,但是關於房租和押金的部分,房東還是一分不給退。據說小雨說,當時房東給她打電話說要把她的東西扔出去,而且還罵了他們,後來她覺得害怕就打了110,並且留下了房東的電話。可能是派出所和與房東聯繫了,所以他才讓自己去拿東西。
大家應該都有過租房子的經歷,租房子的時候都會籤訂一份合同,這不僅是對房東權益的保障,也是對我們群體的保障。按道理來說,房子既然籤訂了合同合約期到什麼時候就應該到什麼時候。但總有意外的情況會發生,房東也應該人性化一些,如果都像毛先生也一樣,遇到問題總是想以暴力解決,那以後這房子誰還敢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