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豹是貓科豹亞科在體型最小的一類動物,主要分布在熱帶、亞熱帶的山地以及森林中,從具體區域上看主要在西到尼泊爾、東到我國臺灣省的這片區域。雲豹共有3個亞種,分別為雲豹指名亞種、臺灣雲豹和尼泊爾雲豹。在臺灣省,雲豹則是島內體型最大的動物,而臺灣雲豹只在臺灣島內棲息,屬於島上的特有物種。
臺灣雲豹身長普遍在0.6-1米之間,體重20公斤左右,體型要比金錢豹、雪豹小一些,渾身毛髮的顏色以深棕色為主,在腹部兩側還呈現出多個雲彩狀的斑紋,據此而得名雲豹。臺灣雲豹為獨居動物,晝伏夜出,攀爬能力出眾,很少下地活動,捕食也大部分在樹上進行,對樹木的依賴程度非常高。其食物來源主要為猴子、松鼠、鳥類,有時也會在樹上暗中觀察樹下的情況,一旦有鹿類、小野豬等經過,也會跳下樹,以迅雷之勢咬住獵物的脖子。在臺灣山地和森林生態系統中,雲豹處於食物鏈的頂端,沒有什麼天敵。
不過,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隨著臺灣人口的增加、土地和山地開墾程度的增加、人類活動範圍的擴張,大量山地樹林和森林被砍伐破壞,臺灣雲豹的棲息地受到很大程度地壓縮,越來越向著海拔更高的山峰中上部退縮,最後的棲息地為玉山、大武山。另外,由於臺灣雲豹的毛皮既柔軟又美觀,骨頭還可以入藥,因此人們對雲豹進行捕殺現象愈演愈烈,臺灣雲豹遭受到滅頂之災,數量越來越少,自從1972年以後(到2019年),人們在野外再也沒有在自然界發現過雲豹的蹤跡,1983年被人工收養的一隻幼豹又夭折了,此後便再也沒有觀察到雲豹的身影,於是在2013年的時候,專家學者宣布臺灣雲豹基本滅絕。
在2019年的時候,在臺灣東南部的山林裡,有巡山工作人員聲稱,兩次發現了雲豹的蹤跡,又一次將臺灣雲豹拉回了人們的視野中。那麼,為什麼已經「全體滅絕」近40年的雲豹又重新出現了呢?
從生物學界對一個物種滅絕的定義來看,指的是在現在任何地方,都沒有該物種成員的存在。也就是說,我們在野處找不到該物種的存在,即觸發了滅絕的條件,而根據世界自然保護聰明對於物種等級的標準界定,如果在50年之內在野外自然條件下從未發現該物種,便確認該物種已經滅絕。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判定物種滅絕有兩個基本條件,一個是在野外不再發現,另一個是時間要滿足50年。
按照上述標準,臺灣專家學者2013年對雲豹等級的判定,我們看到的是「基本滅絕」,而不是確定滅絕,基本滅絕和確定滅絕雖然只有兩字之差,但兩者之間有著本質的區別。科學家們可以通過對物種的棲息環境、動物的蹤跡和糞便、捕食痕跡或者監控等多種方式,來長時間地進行監測,最後作為該物種等級現狀的評定依據。
當然不可否認,滅絕的判定是主觀性的,即以人類是否直接或者間接發現為主要依據,這與真實的情況或多或少的存在偏差,只是時間觀測得越長,這種偏差就越小而已,這也是為什麼一些物種在宣布滅絕之後,也有機率再次被發現的原因,如果2019年再次發現雲豹的情況,經過嚴格的調查是屬實的話,大家也不要大驚小怪。
值得一提的是,經過長時間的觀測和觀察,臺灣雲豹在野外很難再被發現,除了它們的活動區域地形地貌複雜、人跡罕至、經常棲息在樹上、毛髮具有迷惑性之外,更多的原因還是種群數量變得越來越少,據科學家們計算,當一種動物的種數數量低於50時,其後代之間近親繁衍的問題就會越來越嚴重,基因缺陷就會在後代個體間越來越被放大,從而造成種群質量持續降低,從而邁入瀕臨滅絕的漩渦。所以,即使臺灣雲豹被再次發現確定是事實,但由於其個體數量已經非常少,野外滅絕幾成定局,就如同我國的華南虎一樣。
綜上,被宣布滅絕的物種,是有一定機率再次發現的,因為這是主觀判定和客觀實際之間存在偏差的結果。如果一個物種長時間沒有被發現,雖然我們不能百分百地確定地球上再也沒有這個物種,但是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明,其數量已經非常少了,在自然狀態下已經很難維持可持續的繁衍能力,也就是出現了我們常說的功能性滅絕,很多物種的滅絕都不是一下子就消失的,而是通過功能性滅絕的方式持續衰落,而推動功能性滅絕產生的原因,主要是其生存環境遭到了極大破壞,其中人為因素在裡面佔據了絕大部分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