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招警考試網:本欄目提供2020福建招警招聘公告、錄用通知等。考生們可以點擊前面連結關注本網,還可獲取更多福建招警資訊,包括招聘考試備考資料、報考指導等。
因工作需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惠安縣城市管理局協管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數
協管人員14名。
二、招聘條件
(一)年齡18-35歲(如有其他特長,年齡可適當放寬),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身體符合執法工作要求,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
(二)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熱愛工作,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具有初中(含中專、職高、技校)以上畢業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
(四)具有惠安縣、泉港區、臺商投資區、洛江區戶籍。
(五)需持有摩託車駕駛證或駕駛證報考資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個人徵信報告中存在不良記錄的人員;有被惠安縣城市管理局開除、辭退者或主動辭職者。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30日-12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惠安縣螺城鎮東升商住區15C惠安縣人力資源市場二樓)
3.資格審查。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請按順序整理裝訂):
報考者填寫《2020年招聘惠安縣城市管理局協管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需粘貼個人一寸照片,一式二份;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4.報名注意事項
(1)如因錯過報考時間,或報考人員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全責;
(2)應聘者須對本人所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實,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經資格審查合格後,準予參加考試。
(二)考試
1.考試時間及地點。以電話或簡訊的形式通知。
2.考試形式。本次招聘採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人數按報名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將在惠安人才網公布。
3.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試當天必須憑準考證、身份證、八閩健康碼綠碼(閩政通APP)(「閩政通APP」L4級的身份認證(人臉識別))並佩戴口罩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於筆試結束後約7個工作日登錄惠安人才網查詢。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後的成績為準。
(三)體能測試
考核內容:1000米跑步。
(四)資格覆核
1.體檢前,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書面原件材料覆核。
2.資格覆核主要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報考條件,查驗有關證書、文件資料和本人身份證件等方式,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覆核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請攜帶以下材料:①個人信用報告(行政服務中心查詢);②惠安縣綜治情況審核表(經有關部門蓋章)(見附件2);③泉州市計劃生育審核情況表(經有關部門蓋章)(見附件3)。
3.資格覆核時放棄或資格不符的,在該崗位筆試合格線上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體檢資格覆核期限內完成。
4.入圍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以上表格,未按時提交表格者即視為主動棄權。
(五)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體檢人數1:1比例,報考者成績達到60分以上且體能測試合格者,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最後一名體檢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總成績相同,以學歷高者優先確定為體檢人選;若成績相同且學歷相同者,則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若體檢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未達到1:1比例,則按報考者成績60分以上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申請復檢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聘用
1.經體檢合格後,擬聘用人員統一在網上公示5天,經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實行勞務派遣方式進行管理。
2.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報到後不願籤訂勞動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加分事項
根據公告及工作需要,符合優先錄用要求的人員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給予加分計算(加分數值參照下方)為最終成績,加分數值最高為10分。
(一)加分對象
復退軍人:總成績加10分;
(二)加分對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2.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3.《2020年招聘惠安縣城市管理局協管人員成績加分申請表》1份(以下簡稱《加分申請表》)。考生應在本公告結尾處的「附件4」下載《加分申請表》,並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同時在「貼照片處」貼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張。
(三)加分辦理時間及地點
考生應攜帶《加分申請表》以及上述相關有效證明材料,於2020年11月30日-12月10日到指定地點現場辦理加分手續。具體地點如下:惠安縣螺城鎮東升商住區15C二樓。
(四)其他事項
1.考生須如實填寫《加分申請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偽造證明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2.考生必須按要求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加分申請手續,逾期一律不予辦理。因個人原因無法到現場辦理手續者可委託他人攜帶相關材料代為辦理。
3.惠安縣城市管理局商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對考生提交的《加分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確定符合加分條件考生的名單並在惠安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五、待遇與管理
(一)管理
根據報考人員資格審查、考試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聘用人選。惠安縣城市管理局協管人員由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管理、聘用、籤訂合同,由惠安縣城市管理局負責考核管理。聘用人員須在服務單位服務滿2年(從籤訂合同之日算起),試用期為2個月,在試用期期間不能勝任工作的,不予繼續聘用。聘用期間年度考核等相關材料存入其個人檔案。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滿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續聘的重要依據。
(二)待遇
統一辦理「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手續。全年平均每人每月工資和獎金4200元左右(工資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五險、年終獎,其中績效工資、年終獎根據考核情況發放),自合同籤訂當月起執行。
六、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並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七、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招考過程如遇到相關問題,可撥打諮詢電話。
諮詢電話:0595-87392792 (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諮詢電話:0595-87381632 (惠安縣城市管理局)
(二)未盡事宜由惠安縣城市管理局和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1:2020年惠安縣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協管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2:惠安縣綜治情況審核表.doc
附件3:泉州市計劃生育審核情況表.docx
附件4:2020年招聘惠安縣城市管理局協管人員成績加分申請表.doc
惠安縣城市管理局 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原標題:2020年惠安縣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協管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huianrencaiwang.com/showinfo-10-9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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