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慢先生
-END-
01
「我和現任丈夫已經在協商離婚的相關事宜了,距離我們舉辦婚禮,僅僅過去了三天,一個月前,我和他相親認識,因為我家裡有一個弟弟,也要結婚,父母沒能力給弟弟買房,只能依靠我,當我提出要50萬彩禮的時候,他當場並未表態,面露疑色,事後他發信息給我說願意,還主動在房本上加我名字,滿以為甜甜的愛情終於輪到我了,誰知婚後第一天就後悔了。」
張小美提到自己的婚姻,就如同在做夢一般。原先,她也交往過三五個對象,但由於各種原因,沒能走到最後。前陣子,她覺得工作太累,就想著停下來休息一陣子,而領導不批假,她只得離職。
回到老家的她,成天無所事事,父母也嫌棄她在家裡混吃混喝,成日裡念叨她。
其實,在家裡混吃混喝這個名號,還真的輪不到她。弟弟才是家裡真正的寄生蟲,大專沒讀完,就輟學了,回到家裡混吃等死,父母從來不抱怨。
而張小美參加工作以後,每個月基本上全把工資寄回了家,她花家裡的錢,天經地義。
02
面對家人,這筆帳沒人能理得清。反正從小到大,父母都最疼愛弟弟,張小美習慣了母親的聒噪,她不反駁,自顧自地玩手機,權當聽不見。
父母看她窩在家裡沒什么正經事,便又開始上演催婚戲碼。
帶著幾分不情願,張小美還是選擇了妥協。從小受爸媽灌輸的思想影響,她覺得女人沒必要追求獨立,適時遇到一個對的人,步入婚姻,過著相夫教子的生活,才是一個女人的宿命。
父母託人介紹的這個相親男比張小美大8歲,聽媒人說,對方家境優渥,但在此之前,他有過一段短暫的婚姻,女方是一個外地女人,是男方在外工作的時候帶回來的。
婚姻僅僅維持了一年的時間,兩個人就不歡而散了。
一開始,張小美是看不上對方的,畢竟,自己還沒結過婚。但既然見了面,她也願意跟對方聊聊天,而媒人又說男方家底殷實,這讓張小美對他並沒有很排斥。
03
彩禮50萬,這是張小美和父母早就商定好的。張小美的弟弟已經到了適婚的年紀,而村裡人和他年紀相仿的都已經有娃娃了,看到這些,張小美父母心裡還是挺著急的。
於是,他們把主意打到了女兒張小美身上。按照張小美當地的婚嫁習俗,她可以收到20萬彩禮,至於這個彩禮的支配權,完全取絕於女方。父母的心思,張小美也心知肚明。
一直以來,張小美都十分寵愛弟弟,如果弟弟的婚姻大事她能幫上忙,也算是了卻了人生一大心願。說到底,張小美被父母教育得太「懂事」了。
於是,相親的時候,她直接提出了彩禮的金額。當時,男方愣了好大會,並沒有當場答應,臨了,他說要回家跟父母商量商量。第二天,男方果斷表示願意給50萬彩禮,還主動要求在房本上加她的名字。
原本,張小美想著彩禮已經要的夠多了,房本的事情她根本就沒有奢想,現在男方主動提出來,她感動得差點落淚,還以為遇到了一生摯愛。
04
誰知,婚後第二天,男方就露出了真實面目。彩禮錢是向親朋好友借的,這筆帳單需要夫妻倆共同償還。就連酒席錢,都是借的,房本上加了張小美的名字,以後的月供也需要她來承擔。
原本還以為開啟了幸福生活,卻不想,一堆爛攤子都在等著她收拾。思前想後,她還是決定要提出離婚。結婚第三天就離婚,張小美成了村子裡最大的笑話。
談到婚姻,就繞不開彩禮和婚房這兩個話題。
每個地方都有著各自的彩禮習俗,一般來說,自由戀愛的話,男女雙方感情深厚,也就不在乎彩禮多少。
而現實生活中,大多數的婚姻結合都來源於相親。和自由戀愛相比,相親往往更注重物質方面的需求。可是,誰家掙錢都不容易,女方充當「扶弟魔」的代價,不應該由男方來買單。
婚姻需要雙方的共同努力,小家庭能夠建立起來著實不容易。一個女人後半生的最大依靠並不是娘家,反倒是枕邊人,凡事拎得清,生活才能幸福度過。
-END-
話題互動:
你們當地的彩禮都什麼價格?
歡迎留言討論。
原創作品,抄襲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