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每噸公裡經營利潤最大化的條件是,超載邊際收入等於邊際附加經營成本加超載執法檢査邊際預期罰款額。同時可以看到,預期罰款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Pd是超載執法檢査密度指標,而第二部分(WQ是反映超載運輸企業被執法檢査的邊際罰款額指標。於是,公路管理人員可以通過增加執法檢査密度或者加大罰款額度或者採用浙江潤鑫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治超臨時應急載超限檢測儀,制止運輸企業的超載行為。
各國對執法檢査密度和罰款額度兩種執法策略的重視程度差別很大。1999年美國聯邦公路管理局對各州超載1814.4kg違規車輛罰款的情況進行了統計。
一類執法策略的部分,將小額罰款與高密度執法檢査策略相結合,如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科羅拉多州、密西西比州、愛達荷州、維吉尼亞州、北卡羅萊納州、西維吉尼亞州實施的執法策略。該類執法特點是執法頻度高,但處罰力度不大,因而執法成本較高。
第二類執法策略地將低密度的執法檢查與高額罰款策略相結合,如美國明尼蘇達州。該類執法正好和第一類相反,執法頻度不高,但處罰力度大,起到殺一儆百的效果。由於執法密度不高,駕駛員可能存在僥倖逃脫心理,但一旦被發現,則施以重罰,這類執法人員少、成本低。
第三類執法策略是將高密度的執法檢查與高額罰款策略相結合。這類執法適用於超載現象比較嚴重的時期,一般不會長期堅持。
第四類執法策略如圖1所示的in部分,將小額罰款與小密度的執法檢査策略相結合,如美國佛蒙特州。該類執法頻度不高,處罰力度也不大,適用於超載現象不很嚴重的地區。
各國實施超載執法策略或制度的差別,主要表現在或是增加車輛超載執法檢查力度或是增大罰款數額。美國的統計分析表明:加大車輛超載執法檢查密度和增加罰款額度對制止超載行為有類似的效果;大部分與超載執法有關的治超工作,其執法技術手段主要是移動式或半移動式稱質量設備。
美國將48個州超載罰款單數與執法檢査密度、超載罰款額和超載預期收益值等變量相關聯建立回歸模型,並對其進行估計⑶。模型表達式為
Inn=f(.lnm,Inp,lnZ,lnq)式中:」為罰款單數;/n為稱質量車輛數;為罰款額;Z為車輛行程;q為每噸貨物的價值。
回歸分析表明:罰款對制止超載行為有一定的作用,雖然其有效性是非彈性相關的。例如,罰款額增加10%,估計罰款單數減少2.86%。研究發現:採用加大車輛稱質量執法檢査力度的策略也有類似的效果,此時,稱質量車輛數增加10%,估計罰款單數可減少2.59%。同時,還發現超載與車輛行程有更高的相關彈性,此時,車輛行程增加10%,估計導致罰款單數增加8.85%。對於每噸載貨價值的估計,則有適中的有效彈性,但是,不具備統計顯著性。美國對固定稱質量設備和移動稱質量設備稱質量車輛數的彈性估計結果表明:移動稱質量設備稱質量的車輛數的彈性估計值比固定地點稱質量設備稱質量車輛數的彈性估計值約高6倍。結論是;固定地點稱質量設備稱質量的有效性與移動式稱質量設備稱質量的有效性相比,前者很差。這是由於固定式稱質量檢査站運轉可以很快被發現,易於被運輸企業逃避,包括逃離原有路線或者轉向其他替代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