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藥生食監發0901第1號通知,基於與
中國政府的協商結果,對中國產
河豚(僅限活河豚)的
管理進行了部分修改。主要修改內容為:(與5月15日發布的藥生食監發0515第2號通知相比)新增輸日中國產河豚(僅限活河豚)衛生證明書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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