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百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百色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百色市公安局、百色市自然資源局、百色市生態環境局、百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百色市交通運輸局、百色市水利局、百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九部門聯合發布《百色市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細化實施方案》。
方案稱當前砂石產業需求激增,百色市面向粵港澳大灣區,砂石資源稟賦和區位優勢明顯,為穩定砂石市場供應、保持價格總體平穩、促進百色市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結合百色市實際,制定本細化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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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措施:
(一)大力發展和推廣應用機制砂石。統籌考慮各類砂石資源整體發展趨勢,在規劃布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汙染防治、綜合利用、安全生產等方面加強聯動, 鼓勵和支持企業採用國內外先進工藝技術及先進的生產設備進行改造升級,鼓勵企業加強技術創新和使用環保、節能機制砂石生產工藝,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生產工藝及裝備,逐步淘汰無序發展、低小散的落後產能,加快推動機制砂石產業轉型升級。
(二)優化右江河谷片區大型機制砂石基地開發布局。強化砂石資源保障,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等砂石需求量大地區的銜接,沿右江河段和運輸通道在滿足合法用地及集中設置砂石採礦權條件下,布局若干100-1000萬噸砂石集中開採區和大型制砂企業,依託大中型礦山,建設一批大中型機制砂石骨料生產基地,加強對粵港澳大灣區等重點地區的供應保障,在右江河谷區域合理布局服務當地的砂石加工基地或集散中心。引導聯合重組,促進產業集聚,改進裝卸料方式,減少倒裝,有效改變「小、散、亂」局面。
統籌資源稟賦、經濟運輸半徑、區域供需平衡等因素,積極有序投放砂石採礦權,在引導中小砂石企業合規生產的同時,通過市場化辦法實現砂石礦山資源集約化、規模化開採。加強砂石礦山生產規模準入門檻管理,推進機械化和自動化開採方式。嚴格砂石礦產開發在礦產資源規劃、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準入要求,新建礦山必須按照綠色礦山建設規範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
(三)加快形成機制砂石優質產能。加強土地、礦山、物流等要素保障,加快項目手續辦理。引導各類資金支持骨幹項目建設,建立年產能在80萬噸以上的機制砂石項目庫,及時收集梳理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規劃選址、能評環評等問題,加大協調服務力度,對符合要求的機制砂新建項目及配套的礦山開採項目依法加快規劃選址、能評環評審批,推動大型在建、擬建機制砂石項目儘快投產達產,增加優質砂石供給能力。
(四)提升右江航道等級降低運輸成本。加快推進右江航道等級提升,通航能力從目前的三級航道可通航1000噸提升至二級航道可通航2000噸以上,完善右江水運和港口集疏運體系建設,降低砂石水運成本,促成砂石規模外銷粵港澳大灣區等重點地區。加快推進鐵路專用線建設,對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機制砂石企業,應按規定建設鐵路專用線。
(五)加強非法採砂綜合治理。加強砂石行業全環節、全流程監管,及早發現問題隱患,完善管理制度規範。嚴格落實河道採砂行為源頭管理,嚴把採砂許可準入關口,加強採砂許可事中事後監管,嚴防河道非法採砂反彈。對無證採砂、不按許可要求採砂等非法採砂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加大打擊力度。
(六)合理開發利用河道砂石資源。加強行業指導,在保障防洪、生態、通航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確定調整可採區、可採期、可採量,鼓勵和支持河砂統一開採管理,推進集約化、規模化開採。儘快清理調整不合理的禁採期和不切實際片面擴大設置的禁採區,糾正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實施長期全年禁採的「一刀切」做法。
(七)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規範河道整治、航道整治和清淤疏浚等活動所採砂石綜合利用,及時總結推廣河道航道疏浚砂綜合利用試點經驗,推進河砂開採與河道治理相結合,建立疏浚砂綜合利用機制,促進疏浚砂利用。
(八)探索推進重點庫區等淤積砂開採利用。強化生態保護約束,加快探索重點庫區等開展水庫淤積砂綜合利用試點,努力增加資源供應。
(九)支持廢石尾礦綜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態環保要 求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綜合利用廢石、礦渣和尾礦等砂石資源,實現「變廢為寶」,已設採礦權人在批准的礦區範圍、採礦許可證有效期內依法回收利用其尾礦資源和採礦廢石,無需另行辦理採礦登記。形成尾礦資源和採礦廢石的採礦權已經滅失的,在保障安全和保護環境的前提下,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新立採礦權的程序出讓採礦權。
(十)鼓勵利用固廢資源製造再生砂石。嚴格執行建築垃圾的處置消納和資源化利用的地方標準規範,鼓勵利用建築拆除垃圾等固廢資源生產砂石替代材料,清理不合理的區域限制措施,建立規範化管理及激勵機制,引導支持建築垃圾的回收利用,增加再生砂石供給。
(十一)推動工程施工採挖砂石統籌利用。經批准設立的工程建設項目在批准用地紅線範圍內,以及整體修復區域內按照生態修複方案實施的修復項目,因工程施工需要在建設工期內、修復施工期間採挖的砂石土資源,除本項目自用外,剩餘部分由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依法依規對外銷售,銷售收益納入財政統一管理,其中,修復項目採挖剩餘砂石土資源的銷售收益全部用於本地區生態修復。
(十二)積極推廣鋼結構裝配式建築。逐步提高鋼結構裝配式建築在學校、醫院、辦公樓、寫字樓等公共建築中的應用比例,穩步推進鋼結構裝配式建築在城鎮住宅和農房建設中的推廣應用。探索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重點推動政府投資的人才公寓和保障房等住宅項目中率先使用裝配式鋼結構建造方式;加快建立推進裝配式農房試點,確保鋼結構裝配式建築試點和自治區同步推行。
(十三)明確責任主體。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落實採砂管轄權,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明確牽頭責任單位,加強部門協作,統籌做好促生產、保供應、強監管等工作,保障工程建設和民生需要。
(十四)確保重點工程項目需要。市場供應緊張、價格漲幅較大的縣(市、區),要針對性制定應急保供方案,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貨源和運輸調度的統籌協調,確保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不受影響。
(十五)切實保障防汛等應急用砂石。針對防汛搶險等應急用砂石,根據需要建立應急開採機制,制定應急方案,在嚴格執行方案要求、實行專砂專用的前提下,由當地政府統籌啟動應急開採和保障供應。
(十六)營造良好環境。推進相關領域「放管服」改革,簡化申請資料要件,優化工作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實施砂石礦山開採、河道採砂。堅持一視同仁,積極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允許和支持民營企業平等進入砂石礦山開採、河道採砂等行業,保護民營砂石生產企業合法權益。
(十七)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開採、非法盜採、非法運輸、違規生產、汙染破壞環境、造假摻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追究相關單位與個人的責任。落實採運管理「四聯單」制度,依法查處「三無」採砂船及非法裝、偽裝、隱藏採砂設備的船舶。嚴厲打擊砂石行業破壞生態環境行為。嚴格防範因採砂造成港口航道汙染、橋梁樁基位移和運砂船舶碰撞橋梁、橋墩等事件。
(十八)規範市場秩序。全面加強砂石質量抽查監管力度。
(十九)加強進出口管理。從嚴管控砂石出口,合理引導 市場主體擴大砂石進口規模。
(二十)建立部門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砂石保供穩價工作協調機制,強化工作指導,定期會商研究相關問題。
(二十一)加強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加強砂石市場供應和價格監測預測預警,及時分析研判市場供求變化,及時發布砂石市場信息,積極引導市場主體及早做出反應,穩定市場預期。開展機制砂石行業監測分析,摸清百色市機制砂石企業底數,掌握機制砂石產能增長情況。做好砂石開採行業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相關指標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