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要看兩人關係發展到什麼程度了,現在比較流行試婚。如果已經同居,並且女方因此受到比如流產或不育等的傷害,男方應給予一定補償就可以了,訂婚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也要協商把事情解決好,俗話說好聚好散嘛。

各個地方風俗不同,我們這裡一般訂婚,都是男方擔心漂亮的女孩被別人捷足先登搶了去,所以早早就主動請媒人去查訪哪家有合適的女孩就馬上去提親。如果女方不同意那也很正常,所謂一家有女百家求嘛,不可能只要有一家過來提親就馬上答應的,一般都是等待來提親的家數達到一定數量,才選擇自認為最好的那一家。而男方如果被拒絕也很正常,就會馬上繼續讓媒人到下一家提親,直到遇上有女方同意為止。之後舉行訂婚儀式,那麼這親事就算訂下來了。
雙飛蝴蝶圖
訂婚後,如果男女雙方本人都覺得互相喜歡對方,就會挑個日子很快就舉行婚禮領證結婚了。如果有一方還在猶豫不決,那就會無限期的等下去,直到有一方主動提出悔婚。
如果女方悔婚,再雙方還未同居的情況下,就讓媒人把禮金,包括舉行定婚儀式所產生的一切費用退還男方即可。
如果男方悔婚,就直接讓媒人過去女方家通知一聲即可,女方就不需要退禮金了。但如果雙方已經同居了,那就看有沒有對女方造成流產或不育的傷害,如果有,男方是要給予女方一定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