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中的男女在得到雙方父母的認可後在結婚之前會擇一吉日舉辦一場訂婚宴席,邀請男女雙方的親屬一同參加,大家一起吃個飯互相認識一下,這是結婚之前要經歷的一個流程。雙方家庭在宴席間就將子女的婚事正式確定下來,雙方還會一同商議一些結婚相關的其他事項,並擇良辰吉日為子女完婚。
我們的結婚流程中設置這麼一個環節還是比較人性化的,訂婚是給了雙方一個感情上的保障同時也是一個向婚姻過渡的階段,這期間給了雙方充足的時間去加深彼此之間的感情,同時根據雙方感情發展的情況來考慮是不是要跟自己的訂婚對象走進婚姻的殿堂。
在訂婚後心生後悔的當事人很少,但也不是沒有,好在訂婚跟結婚有本質上的區別。這個時候選擇悔婚對雙方的損害都是最小的,不會被貼上二婚的標籤也不會因為之前訂過婚而降低擇偶標準。
在訂婚之後本應該是雙方感情迅速升溫的階段,但感情的世界裡從來都不是一帆風順的,總有一些人的感情會出現一些波折,會出現變數。正是因為有這些原因的存在使得原本可以走進婚姻成為一家人的未婚夫妻們發生感情變故,以至於前功盡棄。從此分道揚鑣,成為陌路之人。
當事人在訂婚後感到後悔,肯定是有原因的,正所謂「無風不起浪」。原因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自己的原因,一種是對方的原因,無論是誰的原因導致產生後悔的心理就應該選擇退婚,感情的事情不能將就。此時如若有所顧忌而選擇隱忍不發,但終究會有一天突然爆發,那時候所要付出的代價就要遠遠高於現在,所以長痛不如短痛,當斷則斷,不斷則亂。
常見的原因就是兩者之間出現了第三者,雙方在訂過婚後又遇到了比自己訂婚對象更好的人選,由於心生愛慕之心,同時沒有控制住自己的情感同此人發生了感情上的糾葛。心中不由得就會把兩者做比較 ,在發現這個第三者各方面都優於自己的訂婚對象時就會心生悔意,為了能和第三者修成正果只能選擇同對方解除婚約,這是很自私、很自利,完全不負責的選擇也是損人利己的行為。但站在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樣也是對大家都好,最起碼好過結婚之後再出現第三者,及時止損才能避免更大的損失。
成年人做任何事情都需要理性對待,尤其是婚姻方面的問題,不能兒戲。在做決定退婚之前要深思熟慮,導致產生退婚心理的因素在雙方的共同努力下能否徹底消除?如果自己單方面同訂婚對象解除婚約會產生哪些不利影響?是否在自己能接受的範圍內?以後有沒有把握遇到比現在的那個她更好的人?再比如自己新結交的對象是不是最適合自己的人?自己拿不準時就需要同父母親人在一起商議,表明自己的想法和立場,經過一番商討後拿出一個最合理的方案,能讓男女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按照我們的傳統的習俗,男方在訂婚後發現女方有不良嗜好或者在雙方的相處中發現兩人的脾氣也合不來就會提出退婚的意向,不管女方有哪些原因促使男方產生退婚的想法,只要是男方主動提出來的,之前交付給女方的訂婚禮金不予退還。反過來講,如果是女方主動提出退婚就應當全額退還男方支付的訂婚禮金。
即使真正解除婚約後也不要把雙方的關係搞得太僵,因為人與人之間的緣分真的不好說,現實生活中也有這樣的現象,解除婚約男女雙方分別後同其他人相處一段時間後發現還是原來的那個人更適合自己。回過頭來繼續發展雙方的關係竟能修成正果,或許這就是特別的緣分吧!雙方經歷過這麼一次尷尬的經歷後肯定更加珍惜眼前人。
龍哥聊婚姻談情感2020.02.13.18:00於菏澤(原創作品,嚴禁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