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佔用稅,其出發點是為了更好規範亂佔用耕地的行為,更有效保護耕地,更好地保護農民的利益,去年的9月,耕地佔用稅就正式開始實行了,到現在已經是一年多的時間了,但還是不乏存在對其繳納標準不了解的人。
那麼,哪些行為需要繳耕地佔用稅?稅費又是如何計算的呢?
3類情況,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
1、非農業開發
如果是在耕地上進行莊園、建造球場、駕校等非農化的開發,以至於土地的資源受到了破壞和佔用,需要收這筆費用。
2、改變用途
很多人在農田裡不種地,卻將其的用途改變,比如說在基本農田內養魚、建造養殖場,在其他耕地內進行廠房的建造,這些需要收取這筆費用。
3、佔用耕地建房
在農村中,佔用耕地建房的情況最為普遍,很多人沒申請到宅基地就肆意在耕地建房,認為土地是自家的,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現如今國家已經在大力整治違規佔用耕地建房了,並發布了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八不準」,所以這些行為,都將收取費用。
耕地佔用稅,繳納標準是多少錢一平方米?
耕地佔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徵收,應納稅額為納稅人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平方米)乘以適用稅額。
耕地佔用稅的稅額如下:
1、人均耕地不超過一畝的地區(以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為單位,下同),每平方米為十元至五十元;
2、人均耕地超過一畝但不超過二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八元至四十元;
3、人均耕地超過二畝但不超過三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六元至三十元;
4、人均耕地超過三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五元至二十五元。
從這繳納標準也可以看出,雖然各地區有各地的標準,但這耕地越是緊缺的地方,其徵收標準也就越高。
但並不是所有的情況都要交稅,以下幾種情況可以免徵、減徵耕地佔用稅!
1、免稅的軍事設施,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第二條所列建築物、場地和設備;
2、免稅的社會福利機構,是指依法登記的養老服務機構、殘疾人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及救助管理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內專門為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及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養護、康復、託管等服務的場所;
3、免稅的醫療機構,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准設立的醫療機構內專門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場所及其配套設施;
4、減稅的公路線路,是指經批准建設的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和屬於農村公路的村道的主體工程以及兩側邊溝或者截水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