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農村的發展已經進入了最關鍵的階段,進入2020年,兩三年前部署的工作也迎來了收官。今年除了完成脫貧的任務之外,農村的人居環境和宅基地確權一樣要完成。可以看出,今年的農村任務還是挺多了。
不過,筆者在發布的文件中也了解到了一些和鄉村治理有關的措施,也就是說;進入2020年,村霸和保護傘都要嚴打,還有2類人要清查,農民高興嗎?
眾所周知,一直以來,農村都是由村民自治管理,村幹部的人選也是由集體投票選出。然而,就在這樣的情況下,農村違規操作選舉的亂象層出不窮,一些人為了謀取私利,也開始把魔爪伸向「村兩委」政權。甚至有的涉黑人員依靠背後的保護傘,在農村為所欲為。
今年,我國為了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為鄉村振興奠定基礎,出臺了《關於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文件的內容涵蓋到鄉村治理的多個方面,以後也會陸陸續續完善農村的法治制度,逐步推進平安鄉村建設。而這份新的文件出臺後,「村霸」和「保護傘」都要被嚴打,還有2類人要清查。具體如下;
在農村,「村霸」是大家最為痛恨的一類人,但讓村民懼怕的還是背後的保護傘,有些人在村裡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收集證據後也如實舉報。然而,有些村民舉報後,很快就遭到村霸的報復,所以,在鄉村治理的這些年,很多村民就算知道有村霸的存在,但害怕被報復,一直不敢輕易舉報。
「村霸」依靠背後的權力保護,膽子也變得越來越大,不僅侵佔國家的資產,還挪用扶貧、惠農資金。不過,這份新的文件出臺後,針對村霸和保護傘這2類人,我國已經提到了新舉措,以後也會建立長效機制,一直持續嚴打下去,而今年的掃黑工作也會向縱深推進,剷除村霸和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
除了上述的措施之外,今年是農村發展最關鍵的一年,我國已經採取措施完善農村的制度,關於鄉村治理的各項措施也已經落地實施,未來的一年,我國不僅要清查農村「虛假貧困戶和低保戶」,還會把一些「受過刑罰和存在村霸行為的村幹部」清理出「村兩委」,優化提升農村幹部隊伍,真真正正地實現脫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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