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11月27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賴志昌)日前,鼓樓區首例保護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開庭審理。鼓樓區檢察院以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該案被告人林某提起公訴。
據了解,今年5月,林某通過網絡渠道購買了「藍寶石」蜘蛛,並在某網站發布出售信息。為方便交易,林某將該蜘蛛帶至鼓樓區某酒店,被市公安局當場查獲。經鑑定,查獲的一隻蜘蛛活體系藍寶石華麗雨林捕鳥蛛(幼體),屬飾紋捕鳥蛛屬,被列入《CITES公約》(2019版)附錄II。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林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明知「藍寶石」蜘蛛系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仍予以購買、出售,其行為破壞野生動物野外種群資源,危害生態環境,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請求判令被告人林某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在國家級媒體上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並參加相關公益活動保護生態環境。
被告人林某當庭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對公益訴訟起訴人所提訴訟請求表示認罪悔過。該案將擇日宣判。
【責任編輯:陳然】
來源: 福州新聞網 作者:賴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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