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江法院採用「七人合議庭」審理一起涉野生動物保護刑事附帶民事...

2020-12-17 澎湃新聞

溫江法院採用「七人合議庭」審理一起涉野生動物保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2020-12-11 17:3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溫江法院

野生動物 公益訴訟

- 採用「七人合議庭」審理 -

12月9日,溫江法院首次採用七人制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溫江區首例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合議庭由院長馬寧利擔任審判長,分管刑事審判的副院長王穎、刑事審判庭庭長陳楓,以及四名人民陪審員共同組成。

案情回顧

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何某先後購買、出售1隻高冠變色龍、1隻綠海龜、1隻北部黑斑雙領蜥、2隻平原巨蜥、1隻黑喉巨蜥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且因飼養不當造成上述部分動物死亡;被告人唐某向何某出售1隻亞洲巨龜。2019年4月24日,公安機關在何某位於成都市溫江區的店鋪查獲上述疑似野生動物及野生動物死體。

何某非法購買、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價值人民幣22000元。唐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價值人民幣2500元,於2019年5月22日主動向成都市公安局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

庭審中,被告人何某、唐某當庭認罪認罰。合議庭進行了充分評議,4名人民陪審員結合法理和情理,就生態資源保護、民眾對受法律保護野生動物的認知程度等方面,對事實部分發表了意見。最後當庭宣判,何某因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五千元;唐某因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五千元;對扣押在案的野生動物予以沒收,並追繳何某違法所得14500元、唐某違法所得600元;責令何某在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費14500元。

審判亮點

在我國司法制度中,人民陪審員制度是司法民主的要求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人民陪審員來自人民,代表人民行使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權力。值得注意的是,與以往合議庭審理案件不同,該案審判組織中,除了3名法官外,還有退休職工、村委會委員等4名人民陪審員。在基層法院審理案件中,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屬於常態,但採用7人合議庭卻較為少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十六條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提起公益訴訟的第一審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人民陪審員對案件事實認定進行評議,獨立發表意見,並與法官共同表決;對法律適用,可以發表意見,但不參加表決。在該起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刑事案件中,公訴人溫江檢察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溫江法院經隨機抽選4名人民陪審員後,依法組成了7人合議庭進行審理。

隨著新冠疫情的爆發,公眾對野生動物交易背後的公共安全隱患給予高度關注。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關係到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系統多樣性。該案由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以司法手段懲治了觸碰生態保護紅線的行為,彰顯了溫江法院打擊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決心。

該案公訴人溫江檢察院以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溫江法院經審理後對被告作出賠償損失和賠禮道歉的判項,讓被告人破壞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受到刑罰制裁,又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違法行為對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平衡性造成的損害。通過該案的審理,也讓群眾增強了法律意識,提高了野生動物保護的認知,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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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溫江法院採用「七人合議庭」審理一起涉野生動物保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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