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聽聞合法避稅,確切說是「合理避稅」。有人會混淆合理避稅與偷稅漏稅,認為避稅就是屬於偷稅漏稅的灰色地帶,存在違法的行為,因為少交稅錢了,不是違法是什麼?首先肯定的是,合理避稅是合乎法律規定的。
建築企業合理避稅空間大,由於建築企業經營管理活動具有範圍廣、投資大、周期長等特點,建築企業具有很多機會通過對自身行為的調整來避開稅收方面的限制,達到國家鼓勵的標準。建築安裝企業可以利用周期長的特點,分析不同的稅務籌劃效果,合理分配自身資金,選擇最好的合理避稅方案,或是利用自身業務範圍涉及廣,經營活動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等特點,可以利用不同地區的稅收差異,做好合理避稅安排。
下面我們來向大家說明一下,在建築行業中,什麼是合理避稅。
首先,我們明確以下合理避稅與偷稅漏稅的區別:
1、法律效應不同,合理避稅是合法的,是不違法的,這是與非法的偷稅漏稅根本的區別;
2、目的不同,合理避稅的目的是通過避免繳稅、少繳稅和推遲繳稅等方式將稅收負擔最小化;而偷稅漏稅則是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的方式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以及通過虛假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
3、手段不同,合理避稅的手段是利用稅法的不完善之處或漏洞;而偷稅漏稅是對法律的無視。
司法中對於偷稅漏稅有明確的定義以及量刑標準,偷稅漏稅罪立案標準如下:
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 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 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 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那麼合理避稅是什麼呢?
通過以下經濟合同的籤訂的實例向大家展示以下合理避稅的具體運用。
建築施工企業需要籤訂各種經濟合同,由於合同所涉及的價格因素會影響稅負,因此在合同籤訂時應該考慮其條款對稅負的影響。
例如,總分包合同價格的界定,建築施工費與建築材料費的區別,土地轉讓合同中有關轉讓辦法,合作建房合同,代建房合同,都需要仔細斟酌,考慮稅法的標準,通過合理籌劃,避免不必要的稅現支出。
由於稅法對於每一項的稅項標準以及涵蓋的範圍不同,企業可以從涉稅少的方向考慮籤訂合同,通過合理籌劃,達到避稅的目的。一般情況下建築項目所涉及金額都是很大的,避開一個百分點的稅率都能產生幾萬甚至幾十萬的節稅金額,但又與偷稅漏稅有著根本區別。
合理避稅就好像在直接坐飛機去目的地和結合其他交通方式到達目的之間的各類方案籌劃,而逃稅漏稅就是逃票犯罪!
同樣是省錢,精明的企業總是能夠合法合規地省,而有些卻企圖通過逃稅漏稅的方式省,殊不知錢沒省多少,公司給搭進去了,得不償失。在建築行業地各類材料價格和人力成本愈加透明地情況下,建築企業希望通過市場信息不對稱來獲得高額利潤已經不大可能,甚至有些承包項目利潤微薄的小公司,在籌劃不慎的情況下還會虧本。
所以理解稅法,通過合理的籌劃節稅也能達到節約成本的目的,從而實現建築企業利潤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