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44年的3月2日清晨,南卡羅來納州的某個小鎮上,兩個小姑娘像往常一樣沿著熟悉的道路去田野裡準備採些野花。其中一個十幾歲名字叫做貝蒂·瓊賓尼克,另一個叫做瑪麗·託馬斯。當時她們的年紀都是八歲,和往常不同的是,她們再也沒能回家。當天晚上,附近的居民自發組織起來四處尋找,在第二天早上發現了兩個女孩,但是很可惜兩名女孩已經死亡。她們躺在一條水溝裡面,身上蓋著一些樹枝,屍體上都有明顯的外傷,頭部和背部有多處被鈍器擊打的傷痕。在幾個小時之後當地居民向警方報警,他們說事發的時候,喬治和他的妹妹凱薩琳曾經在案發現場閒逛,這兩個小女孩曾停下來問喬治哪裡可以找到西番蓮花。這個線索很重要,當地的治安官立即帶著警察將喬治逮捕,帶回來辦公室審問。
對喬治的詢問是幾個警員進行的,既沒有律師,也沒有他的父母在場。周圍的居民聽說有可能是這個黑人小孩殺人,於是紛紛趕到警局門口怒吼,要求將喬治處死。當時這個小鎮屬於美國一個典型的南方小鎮,實施種族分離政策,白人社區和黑人社區是用一條鐵軌分開的,兩邊有各自的學校和教堂,因此都互相仇視對方。當治安官走出辦公室時,他對在場的民眾說喬治已經認罪了,並且在筆錄上簽了字。這個消息一說完,白人居民更加暴怒,有的大人甚至要衝進去打死喬治。接著喬治被帶回警局,他被關進臨時監獄等待審判。
6月16日的晚上,喬治被押上當地的法院進行審判。在法院上,喬治渾身是傷,無奈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動機。據喬治親口透露,他說當天自己見到兩個女孩時起了歹意,他想和貝蒂發生性行為,但遭到了拒絕,於是當場掐死貝蒂。喬治為了防止旁邊的瑪麗洩密,於是當場將瑪麗也一起掐死。喬治殺人後將屍體藏進水溝裡面,之後跑回家假裝無事發生。法醫的驗屍報告顯示,兩具屍體上的傷口由一個圓形鈍器擊打造成,當時兩個女孩的頭骨都被打飛出來,根本不像喬治所說的掐死。儘管喬治有可能是被屈打成招,但是由白人組成的陪審團還是在十分鐘的時間認定喬治有罪,法官判處喬治電椅死刑。
喬治在6月16日晚上的7點30分被執行電椅死刑。當時他的身高是一米五,體重四十公斤,由於體型太小無法被固定在電椅上,所以行刑官拿了一本《聖經》讓喬治坐在上面,總算成功將喬治電死。喬治在電椅上渾身抽搐了四分鐘,最終他渾身燒焦,露出了死不瞑目的表情才斷氣。
1988年,一位叫做戴維斯的作家寫了一本小說,名字叫做《卡羅來納密信》。作者在書中詳細地描訴自己的猜想。他質疑喬治為什麼被秘密審問,喬治會不會是被屈打成招的,兇器為什麼能有那麼大的威力。而且此案的陪審員都是白人,這顯然不符合當時的審判流程。當戴維斯的小說出版後,喬治的兄弟姐妹總算鼓起勇氣為喬治伸冤。2004年,喬治的兄弟姐妹們為喬治上訴。根據當時的證據表明,喬治有著完整的不在場證明,可是卻不被當時的法院採納。喬治的家人覺得是膚色害死了喬治,最終以種族歧視這個理由成功伸冤,當地法院最終宣布喬治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