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一級演員田蕤猥褻上戲畢業生」一事引發社會關注。9月22日,上海市松江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強制猥褻罪對犯罪嫌疑人田某批准逮捕。經查,8月31日晚間至9月1日凌晨,被害人與他人至田某家中商談劇本事宜,後田某趁被害人醉酒之際對其進行強制猥褻。
當事女生的代理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此事與過去代理的數宗性侵案件有相似之處,德高望重的犯罪嫌疑人與受害者之間存在社會地位懸殊的情形。在人們傳統的認知中,德高望重的前輩往往在某一方面有著較高的成就,是引導行業前進的可能。但在一線律師的實際體驗中,「德高望重」卻成為了某些所謂大咖欲行不軌的掩護。
具體到此事,社會地位的懸殊帶來了雙方交往過程中的權力不平等,而這種不平等隨之延續到兩人後續的話語行為裡。據紅星新聞報導,當事女生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不知道什麼時候,田老師突然出現在我面前,問我想不想籤公司、當演員,我說我沒有想過,然後突然的,一切就發生了。」這其中有兩個細節值得關注:第一,即使發生了涉嫌猥褻的事件,當事女生還是在事後的採訪中對猥褻人使用了尊稱「田老師」;第二,按照當事女生的表述,田某在猥褻行為前問的那番話和之後的猥褻行為構成了單方面的利益交換邏輯,即以猥褻換取所謂「籤公司」「當演員」的機會。然而這種畸形的交易並非是當事女生所認同的,而是田某在「德高望重」的標籤加持下所臆想的。
國家一級演員的標籤或個人豐富的從業經歷是業務方面的參考指標,而通常理解的「老前輩」或「德高望重」不僅帶有業務能力的肯定,還包括道德品質的評價。從業經曆本不能代表個人的道德品質,但現實情況中,業務能力與道德品質通常被劃上等號。雙方一旦發生工作聯繫或利益關聯,這種矛盾就容易被放大,外人眼中的「德高望重」,反而成為田蕤們行不軌的便利條件。
針對由社會地位不平等所引發的越軌行為,首先當然要強調法律意識,提醒田蕤們,不平等關係產生的虛幻權力感,不能超越社會道德和法律底線;其次,對於當事女生這樣的圈內人,尤其需要重新理解「德高望重」,有必要對業務能力和個人道德品質做一定程度的剝離,在心理層面有所戒備,避免潛規則的發生;最後,則是加強對受侵害個人的救濟,既包括個人受侵害後及時尋求幫助的意識層面,也涵蓋司法機關的介入和事後的懲處層面。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此次事件,網絡上也出現了諸如「價格沒談攏」「娛樂圈有多亂我們都知道」等留言。這些留言雖然代表了一種大眾印象,然而,在沒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對涉嫌猥褻事件的惡意腦補是不負責任的,更是對當事女生的二次傷害。
對於旁觀者來說,在評價此類事件時,或許有必要借用「無知之幕」的話語來做出理性判斷。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曾提出了「無知之幕」理論原則,即人們商量在應如何正當對待一個社會的不同成員時,最理想的方式是所有人處在幕布下,每一個人都不知道自己走出這個幕布後將在社會裡處於什麼樣的角色。這樣,每個人便能以正義原則理性行事,追求基本的善。具體到此事,或許惡意揣測者應該想想,如果自己走出「幕布」,成為了受害者,還是否會做出這樣的惡俗評價。
國家一級演員不一定代表道德品質好,娛樂圈事件也不一定就是「貴圈真亂」,這應是談論涉嫌猥褻案的應有態度。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