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就是上帝,現如今已成為很多商家心目中認同的理念,因為商家深知,沒有顧客,他們就沒法生存。然而,杭州的閆先生卻對這句話產生懷疑,他前幾天去一家便利店買煙,本應受到上帝待遇的他卻被女店員打了,並且這頓打還讓他下半輩子都沒臉見人。
「我沒想到在全家(便利店)消費能受傷,被店員打成這樣,導致我現在臉部受傷,破相毀容,我是跑業務的,形象本來就很重要,這一受傷出去的話會受很大影響。」從採訪畫面上看到,閆先生的臉上即使裹著一層紗布,也可以看到一道很長的疤痕。
閆先生告訴記者,這次意外發生在十天前的凌晨,當天他和朋友來到杭州某路段的一家名叫全家的便利店買煙,店裡只有一位年輕的女店員,正在拿著拖把拖地,閆先生的朋友想買一包利群香菸,但女店員脾氣很大,直接說了句「你沒長眼睛自己不會看嗎?」,見店員如此態度,閆先生表示要投訴她,並拿出手機進行拍攝固定證據以便投訴。這時候,突然飛過來一把拖把,拖把先是砸中閆先生的頭,然後又斷成兩半,再次打過來的拖把杆劃中了閆先生的臉,造成他面部受傷流血,後來在朋友的幫助下打了120,進了醫院。
閆先生還告訴記者,在這之前他們與女店員之間沒有產生口角或者言語上的衝突,就是因為投訴的事吵了幾句。
醫院診斷,閆先生面部挫裂傷,傷疤有7釐米長,縫合了二十多針,後期如果要修復的話,費用需要十到二十萬左右,而且不一定能完全恢復。
事後閆先生也找過全家便利店協商賠償事宜,但全家這邊只同意賠償5萬元的醫藥費,閆先生沒有答應。按照閆先生的說法,自己目前看病就已經花費了2萬多,後期還要修復,這點錢連醫藥費都不夠,因此他提出了30萬元的賠償金額。對於閆先生的這一要求,全家不同意,讓閆先生走法律程序。
記者了解到,涉事的女店員已經離職,而全家便利店公關部對此事也進行了書面答覆,全家稱,當天閆先生和朋友與凌晨1點23分到店裡買煙,當班的女店員告知香菸缺貨,閆先生和朋友疑似酒醉,並存在不良言語,雙方發生口角。因在深夜,面對兩位醉酒成年男性的威脅,女店員緊張、害怕,為保護自己,用拖把驅趕,結果誤傷了閆先生。
對於全家的說法,閆先生並不認同,當天他自己確實喝了三瓶啤酒,但沒有醉,而他的朋友壓根就沒有喝酒,飯後他們買了煙準備去洗浴中心洗浴,至於不良言語就更沒有了。
雙方各執一詞,記者本想向涉事女店員核實情況,但全家便利店拒不提供聯繫方式,也拒絕查看事發當日的監控。對於閆先生的賠償訴求,全家表示,涉事女店員願意賠償5萬元,閆先生提出的30萬元賠償相差巨大,建議他走司法程序。
目前,轄區內的派出所已介入此事,女店員因故意傷害,被拘留八日,並處罰款300元,此事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筆者認為,事情真相到底如何,其實很好判斷,只要調出事發當日的監控錄像,真相基本上就會大白。奇怪的就是全家便利店的態度,為什麼不讓查看監控呢?到底在隱瞞什麼?商家經營不是應該誠信為本,把顧客當成上帝嗎?不管是不是女店員態度問題,還是顧客言語問題,既然事情發生在了店內,就應該積極面對,勇於擔責。反觀全家的行為,先是涉事女店員離職,後是賠償問題全部甩鍋給店員,這樣的企業員工心不心寒,顧客會滿意嗎?
最後,筆者建議閆先生在派出所調查結束後,將涉事的女店員和便利店同時告上法庭,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於此事各位讀者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