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見習記者 趙方園)9月23日,對於公司被衡水市桃城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園城黃金董秘辦工作人員回應新京報記者稱,已達成和解,相應的欠款已全部還清。「目前法院正在走流程,需要恢復執行,才能終結執行。」
9月22日,園城黃金髮布公告,公司擬收購貴州茅臺鎮聖窖酒業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然而,新京報記者發現,發布公告的前一天,園城黃金卻被列為「被執行人」。
天眼查資料顯示,9月21日,煙臺園城黃金股份有限公司華聯商廈被衡水市桃城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570000。
新京報記者獲悉,上述案件系衡水雙瑞商貿有限公司(申請執行人)與煙臺園城黃金股份有限公司華聯商廈、煙臺園城黃金股份有限公司(被執行人)代銷合同糾紛案。
衡水市桃城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12月做出判決,責令被執行人還需向申請執行人支付合同款377369.64元(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另計);並承擔案件受理費8998元、訴訟費用7156元、保全費2090元、執行費5319元。但通過網絡查控和傳統查控,未在執行人的銀行存款、車輛、不動產等找到被執行財產,所以依法將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並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新京報記者還發現,園城黃金還因兩起案件也被列為「被執行人」,分別是2020年1月7日,執行標的5000000,執行法院為威海市文登區人民法院;2020年6月17日,執行標的27410000,執行法院為旅山市人民法院。對此,園城黃金董秘辦工作人員解釋,這兩起案件均為公司股東園城集團的借款,已和法院溝通。
新京報見習記者 趙方園 圖片 天眼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截圖
編輯 徐晶晶 校對 李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