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時候在淳茂公園城買了套房子想著結婚用,開放商承諾我們2018年7月交房,但時至今日房子也沒有蓋好,2018年的時候眼看著就到了交房的日子,但樓體還沒有蓋好,於是打電話進行詢問,被告知2018年底交房,等到2019年時又進行詢問,又被告知2019年中旬交房,中旬未交房再次詢問,又被告知2019年10月份蓋好,當2020年再次詢問的時候,又被告知2020年底蓋好。現在2020年7月,仍然沒有蓋好!我本來約定的婚禮也被推遲了兩年!現在淳茂公園城的微信群全員禁言並且不讓外人進入,估計就是不想正面解決問題!現在因為房子的問提解決不了,我跟女友間也爭吵不斷!花錢都花的不順心!曾經要求退房,開發商說沒錢不退,可是現在都2020年了,什麼時候蓋好?難道還要一年一年拖著??
現在我的訴求也不要求退房了,但是他們違期交房應該給與補償,而且給的補償應該對得起我這幾年對他們的信任!!不要拿什麼免除物業費來搪塞我!他們耽誤我的這幾年比物業費有價值!
說的可能有些亂,還希望領導能給與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