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澎湃新聞】;
近日,網傳一份「辯護意見」引發網友熱議。律師林維清在被告人胡某某販賣毒品罪上訴一案中為其提供刑事辯護援助,但在辯護意見中卻寫道,「自古律法只對心地善良之人寬饒其情」「只能以刑罰誅其惡行惡念。」並稱自己的委託人是「宵小之輩」「邪惡之徒」。
網傳林維清律師的《辯護意見》
在前述辯護意見的結尾,辯護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法律適用正確,定罪量刑正確。
有律師發文指出,「這樣的辯護意見嚴重違反律師職業道德,更是嚴重違反刑訴法和律師法。」「這是以辯護的名義指控了委託人的罪行,認為被告人罪有應得。」
10月18日,澎湃新聞從杭州市律師協會官網獲悉,該協會發布通告稱,已注意到網際網路自媒體中流傳一份名為林維清律師的《辯護意見》,杭州市律師協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規範》等規定將啟動行業調查程序,後續進展將適時公布。
網傳資料顯示,林維清系浙江省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現執業於北京華泰(杭州)律師事務所,為該所死刑辯護部主任、公司法務部主任。
杭州市律師協會通告稱,經核實,林維清律師從未擔任過浙江省律師協會或杭州市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2019年,林維清律師因違規會見,被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師協會分別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行政處罰和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的行業處分。
18日下午,北京華泰(杭州)律師事務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目前林維清並不在該所工作,網傳林維清在該所擔任的職務可能是以前留下的記錄。同日,澎湃新聞多次聯繫林維清本人,提示電話已關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