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2 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與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籤署《關於推行商事主體法律文書送達承諾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 " 實施意見 "),同日,市中院和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商事主體地址填報系統上線,並就實施意見的出臺背景、主要內容、意義等相關內容進行說明。
▲上線儀式現場。
隨著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深圳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商事主體數量持續大幅增長,市場經濟活動活躍,商事糾紛日漸增多,新經濟新業態不斷湧現,固定場所的經營模式也在發生轉變,依託傳統模式進行法律文書送達已越來越難滿足政府管理和服務的需要,送達難特別是送達地址確認難,成為行政執法和法院審執工作面臨的共同難題。
據悉,以提升深圳的營商環境、強化法治氛圍為著眼點,立足於為深圳商事主體提供有效便捷的服務,同時破解深圳法院和市場監管部門送達難的問題,實施意見中創設的訴訟地址報告前置、電子送達規則、信用記錄關聯等制度,具有一定先行示範意義。
據了解,實施意見明確了送達地址填報、適用、變更、效力以及異議處理規則,以送達承諾制助力解決送達難問題。深圳版的送達承諾制更體現出深圳先行示範區的特色與亮點。
一方面,適用更廣泛、主體更多樣、程序全覆蓋。深圳版的送達承諾制不僅適用於深圳市兩級法院向本市登記註冊的商事主體送達訴訟文書,同時適用於深圳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向本市登記註冊的商事主體送達行政文書;承諾主體上,從企業擴大至各類商事主體,通過適用範圍的擴展使送達承諾制覆蓋面更廣,實用性更強;在適用的程序上,商事主體確認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適用於深圳市兩級人民法院的審前調解、一審程序、二審程序、執行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等和深圳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執法過程中送達的法律文書,真正做到程序全覆蓋。
另一方面,平臺更優化、服務更便捷、送達更高效。上線 "i 深圳 " 的 " 法律文書送達承諾 " 系統,商事主體隨時隨地在線便捷填報或變更送達承諾,將送達承諾填報前置,實現送達承諾一次填報,全流程適用。市中院與市市場監管局共建數據共享平臺,實現包括商事登記數據、送達承諾在內的信息數據的交互,打通數據壁壘,促進政務信息的交融共享,創新管理及服務新模式。在送達方式上,大力推廣郵箱等電子送達,商事主體承諾同意電子送達的,人民法院、市場監管部門優先向其填報的電子送達地址進行電子送達,以信息化手段使送達更便捷更高效,成本更低廉,大大縮減訴訟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辦理周期,實現司法和行政效率雙提升。
據悉,送達承諾制實現一舉多措。一方面規範了商事登記管理,在明確告知商事主體其登記地址是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的基礎上,鼓勵商事主體選擇電子送達的快捷方式,避免商事主體未經登記隨意變更實際經營地址給交易相對人的風險,提升商事登記公信力,解決了政企聯繫渠道不暢導致訴訟和執法信息不能有效傳遞給企業經營帶來的潛在風險;另一方面實現社會共治,營造守法經營的良好市場氛圍,商事主體在線填報送達承諾,承諾及其履行承諾情況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促使其高度重視本身的信用,誠信經營,履行法定義務的承諾,為深圳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保障。
【來源:深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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