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能送達3.0時代「e鍵」破解送達難

2020-12-27 法制網


□ 法制網記者  王春  法制網通訊員  吳攸

自1月8日「e鍵智能送達」上線,開啟浙江法院智能送達3.0時代以來,送達時效已從3天至10天縮至6小時以內。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朱新力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從2016年7月,台州法院自主研發智能送達平臺(1.0時代),到2019年8月,線上線下、內網外網、有線無線協調一致、互聯互通的智能送達體系在嘉興法院上線(2.0時代),再到目前的3.0時代,智能送達作為架設在當事人之間、當事人和法院之間信息聯通的橋梁,貫穿整個辦案流程,為浙江法院「網際網路+」提供了強大生命力。

從跋山涉水一步一個腳印上門送達,到全流程無人工幹預的智能送達是如何實現的?記者近日就此展開調查。

AI主導無人工幹預

「王某某:你(單位)所涉案件法律文書已經發至本機簡訊,請點擊連結查看文書內容。」春節前夕,在馬來西亞度假的王先生收到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智能送達平臺自主發出的簡訊提醒。

從事紡織生意的王先生仔細翻閱法院發來的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等資料,才知道自己被一名材料供貨商起訴了。就這樣,傳統送達方式可能半個月無法送達的訴訟材料,只需幾分鐘便送達到當事人手中。

智能送達改變了由法院工作人員參與的工作模式,將送達任務交由AI法官助理「小智」。「小智」通過智能語音外呼確認當事人送達地址及是否同意電子方式送達等事項。若當事人未提供詳細地址,「小智」則會在當事人送達地址庫中進行查詢。

發生送達情形時,「小智」依託浙江法院辦案辦公平臺自主完成送達任務,並將當事人確認送達地址行為以及送達全流程通過區塊鏈技術上鏈存證。在「小智」支持下,整個送達過程無感運行,在線送達當事人或推至郵政部門,形成「線上電子推送為主,線下郵政投遞補充」的全流程無法院人工幹預送達模式。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後,2月3日至18日嘉興法院網上立案率100%,智能送達訴訟文書2.6萬餘次。

「浙江法院人主動擁抱新一輪科技革命,把網際網路技術深度融合到審判業務中,通過創造具有時代特色、引領潮流的司法運行新機制,讓人民群眾共享智慧法院建設帶來的更多獲得感。」浙江高院審判管理處副處長李國毫說。

送無虛發告別找不到

送達地址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等問題,是送達面臨的最大「攔路虎」。為了讓法律文書送無虛發,浙江法院完善智能送達平臺送達流程的設計。

對於電子送達方式,不再拘泥於某種特定送達方式,而是通過簡訊、微法院、浙江法院網全方位向當事人推送。此外,除同意電子送達的當事人外,發起線下送達同時向當事人推送電子送達,如當事人實際閱讀簡訊,也根據知悉主義確認本次送達效力,使送達文書以更高效的方式到達當事人。當然,當事人可根據需要進行紙質文書的申請。

對於無法確認送達地址的當事人,法官往往需要走街串巷、上山下鄉找人。而智能送達平臺利用大數據信息技術,整合法院歷史送達記錄、行業主管部門登記信息、電信運營商登記信息、電商平臺註冊信息等海量數據,匯集當事人運營商實名手機號、民事活動活躍地址和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地址、全省法院成功送達記錄等信息,構建最為完整的當事人送達地址庫。

送達中通過活躍度和效力級別依次發起送達,以更便捷、更全面的方式送達當事人。

浙江高院還聯合浙江郵政構建全省「e鍵送達」網絡。在當事人不同意電子送達或對紙質文書有需求的情況下,智能送達平臺會將被送達人相關信息及送達文書的電子材料發送至郵政平臺,改變以往寄件法院封裝交寄的傳統送達模式,直接由收件人所在地郵政列印並專人送達,實時將GPS定位、受送達地實際情況及送達是否成功等信息生成電子回單回傳至電子卷宗,法官足不出院即可實時掌控送達全過程。

高效安全全流程自動

「對於原被告相距甚遠且證據材料多的案件,電子送達展現出高效加安全的優勢。」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管理中心人員蔣海翔說,2019年下半年,再審申請人四川成都某房產公司與被申請人劉女士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始債務發生在10多年前且經過多次債權轉讓,關聯案件在四川三級法院都有過訴訟。因此,雙方當事人都有大量證據材料要提交。可再審申請人位於成都,劉女士在台州溫嶺,兩地相距2000多公裡,傳統郵寄非常耗時。

蔣海翔算了筆帳,假設成都某房地產公司向台州中院寄送一份證據材料,法院要再寄給劉女士,等待劉女士給出答辯意見寄回法院,一次質證過程就可能耗時一個月。而且由於證據文書材料較多,郵寄途中也有損毀或者缺漏的風險。

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蔣海翔引導他們通過簡訊、電子郵件、移動微法院等平臺送達訴訟材料。蔣海翔共向雙方當事人發起25次電子送達,單次線上送達證據頁數達144頁,雙方當事人線上證據交換7次,極大節省了訴訟時間、紙張和交通成本,也提高了審判效率。

情發生後,浙江法院紛紛開始線上「不打烊」辦公模式,智能送達平臺為在線辦案出了不少力。

玉環市的林律師原本與玉環市人民法院書記員王經展約定在法院門口交接證據,卻因為疫情期間小區管控無法成行。林律師此前已同意電子送達,王經展決定逐頁掃描證據材料等相關文書,通過智能送達平臺以彩信形式發送給他。

「還好有智能送達線上平臺,我就不用違反規定出門了,也有充分的時間準備質證意見。」林律師說。

據了解,2019年台州法院電子送達407532次,比2018年增加351826次,全市公告送達率下降至6.93%,居於浙江省第二位。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台州兩級法院電子送達5.3萬餘次,有力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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