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下午,吉大派出所接到市民王先生(化名)報警稱:他將轎車停放在吉大某路邊,離開約20分鐘返回後發現車內兩部手機被盜。
接報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開展一系列的調查取證,後在智慧新警務的助力下,發現覃某(27歲)和韋某(47歲)有重大作案嫌疑。
12月8日10時許,辦案民警在中山將嫌疑人覃某抓獲;當晚22時許,民警又在南屏將另一嫌疑人韋某抓獲。
經審訊,二人供述了使用電子幹擾器擾亂車輛上鎖,盜竊車內財物的犯罪行為。
電子幹擾器(圖源網絡)
案發當天,王先生駕車前往吉大辦事,期間將小車停放在街邊車位上。
在他停車時,被已在附近伺機作案的覃某和韋某留意到了,二人持電子幹擾器靠近王先生的轎車,並在王先生鎖車前打開幹擾器,屏蔽了遙控器信號,致使王先生車門未鎖。而王先生急於辦事,未再次確認車門是否已鎖好就離開了,覃某和韋某便鑽入轎車,盜取財物。
目前,覃某、韋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拱北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
盜竊車內財物的案件,犯罪分子是利用電子幹擾器也好,或是「拉車門」方式也罷,原因之一便是車主在離開車輛時未確保車輛是否上鎖,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離開車輛時,請車主們留個心眼,再拉一下車門,確保財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