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6月8日消息 據界面新聞報導,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已確認,三星電子和LG電子同意互相撤銷針對QLED電視廣告的訴訟。
IT之家了解到,去年9月,LG就三星電子的一則電視廣告向韓國企業監管機構提起訴訟,指控其QLED品牌具有「誇大性、誤導性」。LG表示,三星的QLED電視不過是加了QD背光板的液晶電視而已,並不是使用量子點發光二極體的「真QLED」顯示器。LG進一步強調,三星在2015年和2016年將其高級電視產品系列稱為「SUHD」(超超高清),在2017年又將其品牌更改為「QLED」,聽起來與LG的OLED(有機發光二極體)相似。
LG認為,應該對三星的「誇張,誤導性」廣告採取「必要措施」,從而保護消費者權益。
對此,三星表示「毫無根據」,並於去年10月就LG發布的OLED電視廣告提起訴訟,稱其違反了《公平標籤和廣告法》和《公平貿易法》,對其 QLED 電視和 8K 電視技術進行毫無根據的「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