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生態補償脫貧一批」任務落地落實,確保生態扶貧政策見行見效,蒼溪縣全面完成2020-2021年度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選(續)聘工作。
一、精心組織。根據政策調整,及時修訂完善《蒼溪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選聘實施辦法》《蒼溪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考核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了生態護林員選聘標準和程序,明確了各部門、鄉鎮在選聘工作中的職能職責,並根據各鄉鎮森林資源管護面積、管護難度、貧困人口數量等因素,及時核定下達鄉鎮護林員指標1092個。
二、精準選聘。堅持縣組織、鄉聘管、村使用的原則,嚴格按照「公告、考察和審核、公示、聘用」的選聘流程,公開、公平、公正選(續)聘出2020-2021年度生態護林員1092人,其中新聘269人、續聘823人,涉及全縣31個鄉鎮,並以定人員、定區域、定責任的「三定」模式網格化劃分了全縣1092名護林員管理責任。
三、精細培訓。重點圍繞林業政策法規、生態護林員職責、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火災預防與撲救等內容,精心組織生態護林員崗前培訓,既增強業務能力,又強化思想認識。截至目前,全縣組織開展上崗前培訓33場次,參訓人員達1500餘人次。
【來源:市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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