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曰:「天秉陽,垂日星」。古人觀天象,其實就是觀察星辰運行和位置。以此為基礎制定四時曆法。可以說從伏羲畫八卦以應天象開始,古人就已經探索天象的徵兆問題。到漢代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提出,加之董仲舒「天人感應」的學說,把日月星辰的運行顯現,與江山社稷諸多事物相應兆。由此司天觀星,成為給予封建朝代抉擇軍國大事的支持。這裡面肯定存在一些迷信色彩,這個無從否認;但經過千百年來持續不斷地對星象觀測,一些特例和存疑的,自然會被淘汰;這或許可以說明,能被記載並流傳下來的,自然有其內在規律的合理性。
古代所謂的「天文學」,是涵蓋天文地理的一門學說。天文地理的結合,正如司馬遷言「天有日月,地有陰陽。天有五星,地有五行。天有列宿,地有州域」。由此誕生了「星空分野」,這個術語,即「星空中每塊區域對應華夏的某一處地方」。《尚書·禹貢》記載分為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史稱九州。到後來從冀州再分出并州、幽州、曹州,共十二州。這樣就有了《晉書·天文志》裡所說的「取十二次配十二野」(對應表見下圖)。
以上簡單說明了星象徵兆涉及到兩方面內容,一是星象與人事,即三垣內的所代表命名的星辰,如紫微垣是「中宮」,代表皇宮,有星運行到這裡,被認為是「冒犯」。二是星象與分野。行星運行到相關星宿位置,對應著十二分野所屬區域相關事件。另外還有一些散星,由於行星運行位置,也會有明暗及不同光線顏色的呈現,這個大致結合以上兩方面給予解釋星象徵兆。《周禮》曰:志星辰日月之變動,以觀天下之遷,辨其吉兇。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觀妖祥。
下面我們說說「天上星星有幾顆」?浩瀚星空,繁星無數,張衡《靈憲》曰:星者,……列居錯峙,各有攸屬。……庶類蠢蠢,鹹得系命,不然,何以總而理諸?意思就是這麼多的星辰在天上,錯落有致,應該各有其類別;同時這麼多星星在天上而不掉落,應該都有所系,不然的話,怎麼去梳理分類呢?因此在《靈憲》一書中,明確了天上星星的分類和數量——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可名者三百二十,為星二千五百,微星之數蓋一萬一千五百二十。
現代天文學研究和觀測數據顯示,人眼能看到的星星約3000顆;先進天文望遠鏡可觀察3億顆星星。而再擴大一點說,銀河系單是恆星大概2000多億顆;宇宙又約有500多億個星系,這數量就太龐大了。從這組數字我們應該能發現一個現象,上述張衡《靈憲》裡的數據,其常名者、可明者、為星者總數為2940顆。也就是說,基本上古人已經把能看到的每顆星辰都觀察研究到了。這真的是古代人對無垠星空探索的智慧體現。
古代天文學,不是一時一地完成的,不同朝代千百年來的持續觀察,才留下了如此精確地記錄;並在此基礎上研究和認知。世間萬物,生生不息;茫茫星空,周而復始。其自然有規律可循。觀測——探尋——研究,貫穿始終。我們去翻看古人留下的文字,其目的也是試圖找尋宇宙的奧秘,了解了古代星象所謂「徵兆」的基礎是什麼。由此再去看古代「天象對應人事」的說法,便能明白古人為何有那樣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