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全世界汽車產業都進入了一個高速發展的時代,基本上在發達國家,汽車已經實現了普及。我們都知道,汽車越多的話,汽車事故發生的概率也會越大,而且一旦發生大型事故,影響就會很惡劣。因此現在世界各國都很關注汽車的使用問題,針對一些汽車安全缺陷,不少公司也吃過大虧,今天要說的是,世界上最貴的兩起車禍,一個賠了17億,另一個直接賠哭了。
第一起事故發生在美國,當時美國一對年輕的夫婦帶著孩子出門郊遊,結果在途中汽車遭遇車尾,沒想到汽車在受到撞擊後,前排座椅突然向後排倒去,砸傷了坐在後排的兩個嬰兒,事後夫婦兩人將自己所用的雷克薩斯公司告上了法庭。雷克薩斯最終賠償了17億元作為補償。
第二期事故也同樣是發生在美國的事故,這次是美國著名的本土品牌福特,福特部分車型存在安全隱患,一些車主在開車的過程中遭遇汽車突然自燃,許多車主被燒傷甚至死亡。於是時候多位車主聯名將福特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終福特公司賠償了330億,可謂一下子就賠哭了,一年的營收等於白幹。
這兩起車禍雖然都發生在國外,但是同樣能給我們警醒,汽車公司一定要以車主和乘客的安全為重。不求做到多麼的出眾,但求不要出現嚴重的安全漏洞,影響到車主的安全。對此,你們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