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日本文化遺產《洛中洛外圖》屏風高精度翻拍圖片。資料圖片
近年來,隨著數位化技術的迅猛發展,日本在文化遺產數位化方面舉措不斷,如日本文化廳推出的「利用先端技術傳播日本文化魅力」項目等,旨在通過活用前沿技術,加大文化遺產開發力度,促進文化遺產旅遊發展,傳播日本文化魅力。經過多年實踐,日本文化遺產數位化呈現出目標導向性強、技術手段靈活度高、宣傳模式多樣化、政策支持力度大的特點。
數位化研發力度不同
文化遺產數位化的目的在於對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因此,在對文化遺產進行數位化開發之前,相關人員會明確使用目的,以目標為導向,研發力度有所側重。
如果以遺產保護及文化傳承為目的,則投入較多精力進行學術研發,以確保內容的準確性和嚴謹度。例如,東京國立博物館與3MJapan株式會社合作對重要文化遺產《洛中洛外圖》屏風的高精度翻拍,京都文化協會與佳能合作對《松林圖》屏風與《群鶴圖》屏風的複製等,都是在學術監督與指導下,投入較多的時間與精力,嚴謹客觀地再現文化遺產。
而若以文化遺產旅遊為目的,則會傾向於確保數位化產品的吸引力與衝擊力,主要體現為利用AR (擴張現實)、VR (虛擬實境)等技術開發文化遺產旅遊新模式,提高遊客的滿意度和體驗度。AR技術的最大特點是增加現實風景的信息,這一技術可用於紀念攝影。箱館奉行所位於日本江戶時代建造的星形要塞城郭——五稜郭。由於條件所限,之前每年僅舉辦10次穿著江戶時代服裝的活動,而通過AR技術遊客可以隨時拍攝穿著江戶時代服裝的合成照片,不受時間制約。沉浸式的體驗活動增加了遊覽歷史遺蹟的趣味性。
除此之外,VR技術也廣泛用於文化遺產旅遊。日本津和野城是日本百座名城之一,慕名者眾多,但是目前僅有斷壁殘垣,瀏覽者難以產生情感共鳴。而通過VR技術還原城郭,遊客事先下載App,就可以欣賞到江戶時代的津和野城,感受到古蹟的魅力。古墳群作為日本代表性文化遺產散落於各地,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多古墳已經消失或者形狀發生改變,很難通過遺蹟了解古墳的形狀與位置。但是採用AR或VR技術還原古墳樣式,不僅不會對古墳遺蹟造成破壞,還可以降低活用成本,增加瀏覽古墳的趣味性。愛知縣名古屋市志段味古墳群遺蹟即採取AR與VR技術,再現了古墳的原貌與埋葬設施,遊覽者可以利用數位化技術深入了解志段味古墳群的文化特徵。
日本政府認為,儘管準確性與趣味性並不矛盾,可以研發出集二者於一體的數位化文化遺產,但是這對於時間、人力、物力提出了較高要求,特別是在文化遺產旅遊方面,可能造成投入產出不對等。因此,在文化遺產的數位化研發方面,呈現以目標為導向,確定研發投入的傾向。
數位化手段靈活多樣
文化遺產的數位化手段包括AR、VR、MR、高精度複製等,在數位化過程中,需要明確文化遺產特點,針對不同的文化遺產特質,靈活運用不同類型的數位化技術手段。
一般情況下國寶級別的古建築不公開內部景觀,從而導致其歷史價值與美學價值無法得到深刻的認識與理解,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日本京都市仁和寺製作高精度的VR內容,遊客通過VR內容及解說,可以欣賞到內部精湛的工藝。因此,針對無法公開展覽的文化遺產,則可以使用AR或VR技術,通過數位化手段模擬現實景觀,使其文化遺產價值得到最大限度挖掘。
國寶也是瀏覽者敬而遠之的文化遺產,而十日町市博物館與東京國立博物館、大塚OHMI陶業株式會社共同研究,對國寶火焰型土器進行三次元與X線CT測量,依據測量數據,製作了與實物尺寸、重量相同的高精度複製品,打造了「用手觸摸」的國寶。在展覽時,瀏覽者可以與其親密接觸,體會工藝魅力。
拓展不同渠道全方位宣傳
日本政府利用文化遺產所在地、美術館、博物館、機場、火車站以及觀光廳等多渠道推廣數位化文化遺產,而且注重多語種宣傳。成田機場與日本電報電話公司(NTT)合作,通過DTIP技術處理葛飾北齋畫作,並利用成田機場的地理優勢,在高精度4K/8K屏幕上循環播放。由於葛飾北齋的畫作容易受損,較少公開展覽,但是通過DTIP技術進行數位化處理,忠實地再現了原畫的色度、筆觸,並利用成田機場門戶位置的優勢,使往來於日本的國內外遊客可以欣賞國寶級別的畫作。
除了在機場宣傳文化遺產之外,還在車站、電影院周邊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設置檢索型觸控螢幕,遊客可以隨時檢索文化遺產信息,並通過手機保存,促進了文化遺產旅遊的發展。
完善體制建設
一是橫向上各省廳分工合作,有所側重。日本政府認為,儘管各省廳投入大量資金,推動文化資源的數位化開發,如文化廳負責文化遺產的數位化研發,國立國會圖書館負責書籍的電子化,但是如果僅在本機構網站上宣傳,受眾面較窄,無法達到預期效果。因此,2015年日本內閤府依據《知識財產推進計劃2015》設置促進數位化資料庫合作的相關省廳等聯絡會,強化省廳之間的橫向合作,加大宣傳,特別是面向國外的宣傳。
二是縱向上由政府機構統籌協調。由於文化遺產數位化是流程複雜、專業度高的工作,需要國家機構、都道府縣機構、市町村機構、內容製作企業、數位化服務商、文化遺產研究機構等共同參與,流程上千頭萬緒,環環相扣。因此日本文化廳建議地方上由各自治體負責統籌、協調工作。同時將數位化文化遺產與地方振興、產業振興聯動,從而將文化遺產的價值最大化。
三是財政優惠。文化遺產的數位化研發動輒百萬日元,甚至千萬日元,是耗資巨大的工程,為了鼓勵各地進行數位化研發,對於地方美術館、博物館等的數位化研發費用採取地方交付稅措施。
綜上所述,日本文化遺產數位化研發具有針對性強、技術手段靈活度高、宣傳模式多樣化、體制協同性的特點。今後我國在文化遺產數位化方面,可以有所借鑑,基於縝密的學術調查研究,針對不同類型的文化遺產,採用不同的數位化方式,並對數位化的文化遺產進行多渠道宣傳推廣,形成合力,使其價值最大化。
(本文系天津社會科學院院級重點課題「日本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20YZD-08)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天津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2020年7月20日總第1970期 作者:胡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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