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的發展,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重視商標保護,知名企業在商標保護上更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財力、精力。
以小米為例,根據中國商標網數據,截至目前,小米的商標申請量總計6244件,包括「小米」、「小米手機」、「XIAOMI」、「MIUI」、「MI」、「小米之家」、「米家」、「MIJIA」等商標,涵括多個類別,且大部分已註冊成功。
然而,萬萬沒想到的是,一向注重商標保護的小米卻捲入了一起商標侵權糾紛案,被杭州一家公司告上了法庭,對方主張總計7800萬元的賠償。近日,該案有了新進展。
據杭州中院微信公號消息,2019年12月30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稱杭州中院)對原告杭州聯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稱聯安公司)與被告小米通訊技術公司(以下稱小米通訊公司)等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進行宣判。
杭州中院認定:小米通訊公司、小米科技公司構成侵權,判決小米通訊公司承擔1200萬元損害賠償責任,並承擔聯安公司維權合理開支10.38萬元,兩項共計人民幣1210.38萬元;小米科技公司對小米通訊公司應對賠償金額中的680.38萬元承擔連帶責任。
在判決中,杭州中院還特別梳理了一個時間關係:聯安公司註冊涉案商標的時間是在2012年,而小米方面宣布推出「米家」品牌的時間是在2016年。因此,本案並不是搶註他人商標再提起訴訟的情形,聯安公司註冊本案商標並無惡意。
據了解,涉案商標為第10054096號「米家MIKA」商標,這是一枚很有故事的商標。
關於「米家MIKA」商標
中國商標網數據顯示,第10054096號「米家MIKA」商標由聯安公司於2011年10月12日提出註冊申請,並於2012年12月7日核准註冊,核定使用範圍為第9類的「報警器; 電鎖; 電線; 防盜報警器; 擴音器喇叭; 錄像機; 攝像機; 聲音警報器; 網絡通訊設備; 揚聲器音箱」商品上,專用期限至2022年12月6日。
2016年2月18日,第10054096號「米家MIKA」商標被陳某某以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提出撤銷申請(俗稱「撤三」申請)。
2016年10月18日,商標局作出了對第10054096號「米家MIKA」商標不予撤銷的決定。
陳某某不服商標局的決定,於法定期限內向原商標評審委員委(以下簡稱原商評委)申請覆審,但並未獲支持。
隨後,陳某某又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被訴決定,並判令原商評委重新作出決定。這一次,陳某某仍舊未獲法院支持。
陳某某遂又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駁回陳某某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最終,第10054096號「米家MIKA」商標得以維持,而後這枚商標更是引發了聯安公司與小米等多家公司的商標糾紛。
12月30日晚間,針對「米家」商標糾紛案,小米回應稱,早在2014年8月,其就對「米家」商標進行了布局。並且,從2015年5月開始,其針對「MIJIA"、圖形及組合還進行了全類別的申請。截至目前,小米名下共有140餘件「米家」相關商標,近140件「MIJIA"相關商標,覆蓋眾多品類。「米家」商標所保證的絕大部分權益均與此訴訟無關,不影響小米對「米家」商標的使用。並且,本次訴訟結果僅為一審判決,小米還將及時提起上訴。
至於該案將如何收場,只能等進一步的結果出來。當然,關於此案,你怎麼看?(圖片來自中國商標網截圖及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