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D站被判賠B站300萬,商標「李鬼」就該嚴懲
因認為dilidili商標與bilibili高度近似,誘使廣大網絡用戶誤認為該網站就是B站或者與B站存在特定聯繫,B站將D站告上了法庭。日前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D站立即停止侵害相關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並在新浪微博上連續五日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9月24日《北京青年報》)
在ACG界,向來有「A站、B站、C站、D站、E站、N站」的說法,其中B站指的是「嗶哩嗶哩(bilibili)」,而D站則被不少人指為「嘀哩嘀哩(dilidili)」。bilibili與dilidili之間,僅有互為鏡像的「b」「d」之別。同樣作為動漫視頻彈幕網站,二者的商標衝突早在D站定名的時候便已註定。
B站於2009年建立,參照的是日本的知名彈幕網站「NICONICO動畫(N站)」,名字bilibili則起源於日本動漫《魔法禁書目錄》中人物「御坂美琴」的別稱。D站域名註冊時間為2013年,此時B站的人氣已不低。加之「嗶哩嗶哩」與「嘀哩嘀哩」在中文名上都有類似感,自然容易被人混淆。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雖然D站表示,「dilidili」源於兒歌「春天在哪裡」中的歌詞,可從判決結果看,恐怕並沒有被法院所認可。
可以看到,近年來,各大知名企業分別展開了商標保衛戰。老乾媽用200多個註冊商標圍起了「護城河」,「抖音」的字節跳動共申請註冊了958件帶有「抖」字的商標……商標保衛戰不僅僅是名譽之戰,也是商業利益之戰。B站將D站告上了法庭,不過是商標保衛戰延燒到「二次元」中的一例。
林肯曾說:「專利制度就是給天才之火澆上利益之油。」網際網路經濟高速發展,網站品牌形象格外重要。可以說,其中的商標利益能牽扯到一個網站、一家企業的生死存亡,甚至關乎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在商標保護形勢日趨嚴格的今天,商標「李鬼」必遭嚴法懲治。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