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麥田中國質量萬裡行消費投訴平臺
2020年02月15日,積木盒子宣布轉型,不再做P2P業務了,出借人瞬間就慌了,這是暴雷的節奏啊......
儘管P2P網絡理財平臺頻繁暴雷,超高收益的誘惑仍然讓無數民眾趨之若鶩。據悉,多數出借人認可積木盒子是因為他的各輪融資都有很強的背景,最為人熟知的就是小米科技。
律師說法
中國質量萬裡行法律服務聯盟/路漫·江蘇立科律師事務所
01 宣布轉型,凍結回款通道
最近,投訴通平臺收到大量關於積木盒子的投訴:國家為了金融行業的有序發展,鼓勵P2P平臺有序退出,但是積木盒子事先沒有與任何出借人溝通,甚至在宣布企業轉型之前的兩個小時還在發布加息券,鼓勵出借人投資。2月15日下午,積木盒子單方面宣布企業轉型,凍結了所有帳戶回款通道。應於2020年2月11日到期的一筆帳,至今已逾期1個月,房貸,車貸全靠這點錢,近期又因為疫情無法出去工作,沒有收入來源,這可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錢啊......
據投訴者爆料:從2014年至2019年末,積木盒子的兌付都是很流暢的。每逢年節會做一些加息活動,吸引更多出借人進行投資。
直到2020年2月15日,積木盒子突然宣布轉型小型貸款公司,不做P2P業務了。而2019年末及2020年初,積木盒子還在其網站及App大肆宣傳節日加息活動,吸引更多人進行投資。並未在其網站或App上公示公司即將轉型,請投資者謹慎投資之類的提示。
公告一經發布,出借人慌了,得知投資的錢被鎖定拿不出來的時候,紛紛諮詢他們的客服。客服的回答永遠是:公司在轉型,並沒有說不兌付資金。但問及具體什麼時候兌付,兌付的方式是怎樣的,回答也永遠都是請關注積木盒子官方消息,有進展會及時發布公告,請您留意之類的話術。
出借人認為:積木單方面宣布轉型,並且兌付方案不經過託管銀行,只其單獨開設兌付渠道,違反北京相關管理規定。
02 進行談判,再次被「套路」
隨後,有積木受害者代表前往公司所在地與其負責人談判,要求籤署兌付合同。談判基本內容為:一年內將出借人的資金本息全部返回。然而,談判並不順利。有消費者認為:籤署的協議雖然蓋章了,但積木方面屢次發表官方兌付方案,騙取受害者確權,並且只在網站上給出兌付1%的通道,以及確權按鈕。
很多好奇的積木受害者,還有不知確權含義的受害者都點擊了確權,在得知確權是確認只收到1%兌付方案的含義後紛紛要求取消確權。積木方面給出了取消的郵箱,但發郵件要求取消確權的受害者紛紛表示並未被取消。
大多數受害者都選擇了報警,全國各地的受害者在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涉眾型經濟案件保安平臺報案,警方已成立積木盒子專案組。目前形勢不明朗,談判代表與積木方面的幾番交涉都無功而返,多次談判崩潰。
03 發布兌付意見,收割實錘
積木方面預計在3月20日兌付壓根就沒有實現,也遲遲不能給出具體兌付方案,卻在3月30日晚8時發布了《積木盒子轉型兌付方案徵求意見稿》。
以下是積木盒子出借人
不亮東方提供的稿件
這次積木盒子收割實錘。首先,大白話翻譯一下積木意見稿是什麼意思。公告大體意思是已經跟委員會商討,繼續收集出借人的建議,再根據建議做進一步的修訂,此後便全力推動兌付方案的落地與執行。下面是關於4個方案的大白話翻譯:
01 分期兌付方案
預計兩年內給你本金(還不明確是淨投本還是代收本),代收利息到時候再說。這就是說,白嫖你兩年。而且到底給你不給你,給你多少,現在我跟你說的就是個態度,到時給不了了,就別跟我急,說了都是預計了。
02引入其他股東資源補充兌付
打折+商城。具體給你幾折,哪一部分錢打什麼折,到時候你跟第三方商量,跟我平臺沒關係,我明著告訴你了,優先給有困難的用戶打折,給你機會你別不要,要麼你就是有困難,我給你機會打折,要麼耗著吧。商城也是人家費心費力給你找來的,你願意買就買,不買還是那話,咱就耗著。
03 股權兌換
100萬以上代收本金的,有機會換成股權。你要是都不滿意,你還是大戶,你就換一種方式在車上吧,而且機會有限先到先得,到時候過了這個村兒可沒這個店兒了,別說別人不給你機會。
04 特殊人群關愛計劃
11人委員會審核投票,給特殊人群提前下車機會。這裡且不說稿件裡並沒有明確是代收本金還是淨投本金,好說歹說算是「良心」了一把,明確說給你打7折收購了,就算是淨投本金(充提差)給你7折,也是人家的良心體現!剩下3折也不是不給你,要麼商城實物帶回家,要麼你就跟人家一起當一回銷售,他們給你搭臺子,你能把實物趕緊替人家賣出去算你本事,說給你這剩下的3折說到做到,也算你做銷售的勞動所得,就給你了好吧,就這麼4個方案給你選,你選來選去就是朝三暮四,總歸是無法逃脫被收割的命運。兌付方案值得玩味:這兌付方案信息量有點大。
先看兌付方案的前半部分。兌付原則:先淨投資本金後剩餘本金。淨投資本金是個積木盒子創造出來的新名詞,說人話,就是充提差後的本金(收割歷史收益)。積木盒子是這樣考慮的:先兌付充提差本金,再兌付剩餘本金。最後剩下的利息呢,看實際回款數據在考慮兌不兌。
兌付比例也是沒有任何兜底原則:平臺每回款1%資金進行1次兌付,預計每周可以完成一次兌付。這個預計呢,就是不保證的意思,收回來的錢不多,那我就不兌付,可能一周兌付一次,可能兩周兌付一次,也可能一個月兌付一次;預計2年完成兌付,也可能是2.5年,3年,3.5年......
在草案中可發現,積木盒子會引入第三方資產公司收購出借人債權,至於是什麼收購方式,後續可能就會知道了(無非那麼幾種,可參考點融等平臺)。積木盒子此前提到的商城,也在草案中若影若現:果然是大公司,連開商城也說的那麼清高脫俗,什麼新零售,什麼眾包........(也是無語,用這麼華麗的辭藻,只是是為了掩蓋其後續開商城收割的事實而已)
我們重點說說兌付方案第三條:債轉股。大家可能都聽說過這個名詞,在2018年網貸暴雷潮時,「債轉股」便成為大熱詞。
諮詢相關行業人士,其表示,債轉股是由很大風險的。股權沒有保障,只能依賴企業自身發展,因此投資人要慎重考慮。
此前第一財經便報導稱,「如果平臺資金鍊即將出現斷裂,到期項目無法按時兌付,可以用這種方法來度過當前困境,化解未來風險,對平臺有利,但是「債轉股」可能會造成投資人信心急劇下跌,投資人更想變現而不是想成為股東。「債轉股」不太能讓人接受,因為平臺是對債權而非股權負責,監管應鼓勵平臺做正常業務,而不是非正常業務。」
兌付方案後半部分,強調了各類兌付方案「不可兼得」性以及債轉股只適用於在投100萬並已確權的出借人。最後還留了一手,兌付方案如果15日內不籤約,那麼15天後主動權就不在你手裡咯。
在平臺不斷的用著各類行徑,且拿充提差的1%來逼著用戶確權時,積木盒子出借人真的是太難了。
不過還好。積木盒子的出借人都是聰明的,沒有被平臺牽著鼻子走:在《積木盒子的遮遮掩掩,是在出借人面前表演》一文中,自融的證據積木盒子始終沒有出面回應;合同至今未公開;兌付不通過民生銀行進行第三方監管等行為,是符合83號文件要求的嗎?有沒有觸碰其中的紅線和黃線呢?
這想糊弄出借人,沒有人看的下去:更何況,現在出借人的訴求,都越來越一致了......
不難看出積木就是假借確權實則收割出借人的資金,四十億人民幣只拿出1%還給出借人,其餘資金被他們巧立名目劃到自己帳下。積木盒子創始人董俊在雲南註冊200多家公司,顯然計劃好給積木盒子洗錢轉移財產。
有出借人認為:積木盒子選擇在全民抗擊疫情的關鍵時刻,假借「轉型」之機實施「清退」,關閉合同信息,解散交流群,截流回款,兌付無股東兜底,企圖建商城賣天價貨抵債......
律師說法:最近企業債權頻頻發生違約,北大方正、中信國安、15康美債都相繼違約,以P2P轉型為例,2月15日下午,P2P單方宣布企業轉型,凍結了所有帳戶匯款通道,但卻事先沒有與任何投資人溝通,甚至在宣布企業轉型之前的兩小時還在發布加息券,鼓勵投資人投資;隨後有部分投資人前往談判要求籤署兌付合同,卻再一次被「套路」,騙取受害人確權;並且公司承諾的3月20日兌付方案壓根就沒有實現,投資人不但沒有等到承諾兌現,還目睹了他們自說自話、自導自演的一場場戲劇。
消費者現在面臨著投資踩雷的問題,投資的產品沒有辦法兌付,後續也沒有一個實質可行的方案。要明白的是,如果一家P2P爆雷,一般會有如下的特徵:
一、平臺提現困難、發標減少甚至停止發新標、項目逾期嚴重;二、告知投資人平臺面臨嚴重的債務危機;三、平臺宣布「良性退出」。那麼,對於平臺宣稱的「良性退出」該如何理解?一般來講,這種良退,必須根據國家行業標準或者地方行業標準執行,但是國家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和各地方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目前沒有批准任何一家P2P機構可以良退,因此「良性退出」只是個幌子,並不意味著投資人本金可以得到兌付。如果平臺爆雷,投資人一定不能輕信平臺機構的承諾,承諾在一定時間兌付等等,往往都是平臺拖延時間的手段,而一定要迅速採取有效手段,爭取將損失降到最低,下面我們來談談如何維權:
第一,積極與平臺協商解決,建議投資人聯手組團,共同探討維權事宜,並選舉相關代表進行協商,這樣既能分攤維權成本,而且能夠擴大輿論影響力,獲得社會媒體和政府部門的關注;協商過程中可以讓平臺方儘可能用現有的不動產、抵押物等變現賠償,或者提供抵押物做資產保全,大家要清楚的是我們這個投資產品,投資商和投資人之間沒有任何的抵押,僅僅只是一紙合約,所以說一旦出現兌付困難,我們消費者就要想辦法儘量挽回自己的損失,這就涉及到資產保全,也就是說是在對方出臺兌付方案的前提下,要拿出一部分的資產來做抵押以保證這個兌付方案可以執行,一旦兌付方案未能執行,就可以處理這個抵押物,總結來說就是前一個合約已經違約的前提下,用抵押物來保證下一個合約不再次違約,如果一旦違約,就用這個抵押物來保證自己不至於完完全全血本無歸。
第二,就目前這個現狀來看,投資人能夠通過協商真正挽回損失的可能性不大,這時候一旦發現P2P平臺存在問題,投資人應當迅速行動,合理使用投訴渠道進行維權,比如一些金融監管部門的投訴舉報熱線、網站等;必要時可以尋求媒體的幫助,合理利用曝光度引起社會的重視;情況特別惡劣的,甚至可以報警處理。
第三,針對合法的P2P平臺,要及時到法院提起訴訟,將維權進行到底。但在這之前,要求我們的投資人一定要注意事先固定相關的證據,固定證據這一步應該在發現平臺出現問題時、在與平臺協商之前就完成,以免出現證據流失造成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一般來說,需要固定的主要證據包括:投資人與平臺籤訂的借款協議等一系列協議;轉帳記錄;平臺宣傳相應投資產品的廣告、產品介紹截圖;還有在投資過程中或者出現問題後與平臺工作人員溝通、協商的記錄,不管是通過微信、電話、郵件,還是到公司實地的相關證據;還有就是儘可能掌握平臺方的財產線索,如不動產、股權、車輛等,以備後期申請財產保全所需。
針對不合法的P2P平臺,投資人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國家公權力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並將追討回來的款項返還投資人。報案時,投資人應提供初步證據,儘可能多提供線索,罪名可以選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集資罪等,一旦公安機關立案,會迅速組織偵查布控,追討效率高。但此類刑民交叉案件一般會遵循「先刑後民」原則,耗時較長。因此,投資人需要打「持久戰」的心理準備。
最後請廣大消費者注意,目前您投資的產品尚未出現違約或者說是想要投資企業債券產品的話,請找自己看得懂的產品去投資,在投資的時候,要詳細審核平臺資質和合同條款,大多數投資人往往更重視回報而忽視風險,對平臺的真實運營缺乏了解,但很多機構發標都涉嫌自融、拆標、拆借等違法違規手段,投資時不要通過中間的信託理財產品間接透露某些信息就盲目跟投,一定要自己充分去了解該產品,以免權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