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給孩子們創造一個溫馨安全的成長環境,是全社會共同的心願。如果監護缺失或者呵護不周,對於未成年人來講,其成長道路會充滿風雨。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需要家庭、社區、學校、政府部門以及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為未成年人撐起更加堅固的「監護傘」。
案件回放
懵懂少女輕信網友遭強姦
11月4日,小雨的母親趕到江西省德興市公安局報案,稱13歲的女兒被網友李某強姦。德興市公安局立即受理案件,開展調查。
經查,10月28日,李某通過短視頻軟體與受害人小雨結識,兩人很快以男女朋友關係進行交往。之後,李某在小雨多次反抗的情況下,強行與小雨發生性關係。膽小怕事的小雨雖然被性侵害,但因為怕被家長和老師責罵,始終不敢聲張。
11月4日,小雨的母親無意中翻閱到小雨手機中與李某的聊天記錄,才發現自己女兒竟被李某強姦,遂立即前往公安機關報警。
案情分析
缺少呵護的花季遭遇風雨
13歲的小雨正值青春叛逆期,因長期住校,在家時間並不多。而家長只盯著學習,對小雨的生活和情感需求關心較少。由於小雨平日學習成績一般,老師對她也沒有特別關注。所以,小雨不願主動與家人、老師交流,反而樂於向陌生人吐露心聲,這為李某輕易贏取小雨信任創造了條件。
同時,學校對青春期學生相關性知識的教育並不系統,導致缺乏社會經驗的小雨對陌生男網友沒有任何防備之心。法律知識、自我保護觀念的缺失和少女的無知幻想,使得小雨很快落入網友所謂的「關愛」中,甚至在被侵害後沒有及時將情況告知家長和老師,而是一而再、再而三接受李某「邀約」,為李某再次實施侵害提供條件。
民警支招
加強未成年人性知識教育
孫彬(江西省德興市公安局民警):
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髮育都不成熟,認知能力、辨別能力不足,如遭遇性侵,往往因為害怕不會主動揭發。
作為監護人,應給予未成年人更全面的監護和更多關愛,多關注孩子各方面情況,融洽親子關係,加強交流溝通,教會未成年人遇到問題時要及時與家長、朋友和學校溝通交流。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細化了學校、家庭在防性侵教育方面的職責。學校、婦聯和公安機關應加強宣傳,做好未成年人性知識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
要提醒未成年人,一旦遭受侵害要及時向家長、老師反映,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取證調查,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
來源:中國警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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