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道裏區盛世江南小區的趙先生向本報反映,他相鄰車位的業主安裝了立體升降裝置,一個車位變成了兩個,不但造成他的車進出車位不方便,而且還增加了安全隱患。自建可升降的立體停車位到底是否符合規定?相關部門到底該如何管理?對此,記者進行了實地採訪。
安裝的:成本不高還緩解停車難
根據趙先生提供的線索,記者來到盛世江南小區地下停車場看到,可升降式的立體停車裝置安在地面車位上,這種車位是在地面左右兩邊各加裝了兩個底座、梁柱和一塊鋼板。一按按鈕,加裝的二層鋼板就自動落地,待車停上後,再按動按鈕,車就被升起,鋼板下面原先的地面車位可再停一輛車。
記者粗略地數了一下,小區的地庫內有 20 多個車位安裝了這種可升降式的立體停車裝置。
安裝了立體停車位的王先生告訴記者," 家裡有兩臺車,但只有一個車位。現在小區周邊街路上的停車位太少,下班回家根本找不到車位,隨便停又要被貼罰單,所以就安上了這種裝置。" 王先生說,這種立體停車位的安裝費用普通居民能承受得起,又緩解了停車難的問題。
對於安裝和使用的安全性問題,另一位安裝了立體車位的李先生表示,他安裝立體停車位是經過物業允許的,而且在物業指導下對車位正上方的管線和電源做出了相關改動和設置。李先生說," 我也曾擔心過立體車位的安全性問題,物業推薦給我了一家安裝公司,我反覆比較過,覺得還不錯。"
投訴的:安全隱患誰負責
" 他家建完這個立體停車位後,緊挨我車位處就多了個梁柱,我平時進出車位時就要格外小心,開車門時也很不方便。而且,地面上加裝了 10 釐米高的底座,下車時稍不留神就會被絆一跤。他是憑空多了一個車位,我卻不方便了。" 趙先生指著鄰居的立體車位向記者訴苦。
除了停車不方便,業主宋女士最擔心的還是安全問題。" 這個立體車位裝置到底安不安全?會不會突然有一天壞了,砸到旁邊的人或車。"
業主李先生說," 一些業主為了安裝立體停車位,改變了停車位上方的管道設備,後接的電源線已經不是樓盤建立之初時規劃的電源,這樣做會不會增加了消防安全隱患?"
而何女士向記者吐槽,她的車位原來是租出去的,相鄰車位變成立體停車位後,租戶覺得進出不方便就不續租了。
一些業主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還表示,安裝立體停車位需要得到物業的許可,但是地下停車場屬於小區公共空間,改變管道原有設置、後接電源線等一系列問題,物業卻只是單方同意,而沒有告知並徵得全體業主的同意。
記者調查:尚未有法規進行規範約束
對此,記者來到負責該小區管理的菱建物業。物業項目經理董秀潔介紹,盛世江南小區有 1400 餘戶居民,地下停車場配備的車位數量為 500 多個,有的業主家有兩臺甚至多臺車輛,地下停車場滿足不了業主的停車需求,再加上小區附近街路停車資源越來越緊張,因此,三年前有業主向物業提出安裝這種立體停車位的要求。
董秀潔說,目前小區的地下停車位分為有產權和無產權兩種。無產權的車位屬於人防工程,任何人或單位不得擅自改變。目前,只有是有產權的車位,且車位上方空間高度允許,或者具備更改相關管道條件的,才可以加裝立體可升降式裝置,接電源和改管線的加裝過程必須在物業指導下完成。
董秀潔表示,物業會建議業主在改裝前儘量徵得相鄰車位業主的同意,但未全部徵得同意的,物業也沒有權利要求暫停改建。物業對改建後的立體停車位每年加收 1200 元(同平面車位相等)的車位管理費。
業主到底可不可以在自己的停車位上建立體停車位?有沒有相關標準對安裝和使用進行規範?記者就此聯繫到執法局,執法人員表示,在自家車位上安裝立體車位,屬於新鮮事物,目前的法律法規沒有相關細則對其進行規定,建議記者去諮詢消防或住建部門。
消防部門表示,小區內部消防責任已經移交給小區所在的住建部門約束管理。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尚未有法規對立體停車位是否合法進行判定,建議記者去規劃部門諮詢。
隨後,記者又聯繫到市規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劃部門只對每個小區按何種比例建設停車位有要求,車位出售後,業主對其平面車位進行改造,不屬於監管範圍。
律師建議:儘快加以規範保證安全性
據不完全統計,哈市能夠安裝立體停車位的公司不到 10 家,此外,網絡上還有安裝售賣立體停車裝置的商家。記者在某購物網站搜索 " 雙層立體停車位 ",有數千條結果顯示,價格從 1 萬元至 5 萬餘元不等,其商品質量和相關參數是否符合安全規定無從確認。
對於業主將平面車位改立體車位的行為,孟凡旭律師事務所孫鵬律師表示,小區業主不得將具有人防工程的地下平面停車位進行改建,在改建自己產權內的平面車位時,不得佔用其他業主車位的空間或妨礙其正常使用。目前,隨著私家車的日益增多,停車資源配套建設不足,在個人產權車位上改建立體停車位確實能緩解停車難問題,相關部門應儘快對立體車位的申請、建設、驗收予以規範,並明確具體實施細則,保證立體停車位建設和使用的安全性。
編輯 高健
值班主編 李士虎
【來源:ZAKER哈爾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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