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自己的電魚行為感到非常後悔,接下來我一定認真按照《巡河守護令》的要求,履行好巡河職責,為保護慶元生態環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近日,在麗水市慶元縣竹口溪流域竹上段,出現了一位穿著紅馬甲的巡河者,這正是慶元縣社區矯正對象吳某,在慶元縣治水辦(河長辦)和法院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了首次巡河守護工作,正式開啟其為期8個月的巡河守護工作。
半年前,吳某因在竹口溪流域竹上段使用電魚器捕撈水產品236尾而獲刑。時隔半年後,吳某第二次來到這裡,身份卻從一名水生態「破壞者」變成了「守護者」,這得益於慶元縣發布的全省首份《巡河守護令》。
慶元是甌江、閩江、賽江「三江之源」,為保護慶元縣自然生態環境,今年9月25日,慶元縣治水辦(河長辦)、生態環境、司法等職能部門共同發布《責令破壞生態資源刑事案件罪犯履行巡河守護義務的意見》,在全省率先確立了「巡河守護」制度,要求法院在辦理破壞生態環境資源刑事案件過程中,適時發出《巡河守護令》,並對巡河守護工作的成效進行回訪調查。
竹口溪是縣域內最主要的幹流之一,隨著「五水共治」河(湖)長制各項工作的推進落實,竹口溪的水生態、水環境有了很大的改觀,呈現了一幅「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生態畫卷。然而,今年以來,竹口溪卻發生了多起電魚違法事件,給水生態造成了嚴重的影響。針對這些涉水違法案件,除了定期開展護水護漁活動、強化河湖長巡查履職、加強治水宣傳外,《巡河守護令》的出臺推進了河道水生態領域涉水案件的預防、處置、審判、修復一體化,有效地遏制了涉水違法案件的發生。
在巡河前,為保障安全和巡河質效,工作人員還對吳某進行河道巡護的前期培訓、指導,詳細講解了巡河小程序操作、使用方法。在小程序上,可以及時跟蹤檢查吳某的巡河時間、長度、次數等。
根據《巡河守護令》的要求,未來8個月,吳某將在規定的巡河區域內,開展每周一次,每次不少於1小時的巡河守護工作,巡護內容包括日常巡查,及時清除河道內垃圾,制止他人傾倒垃圾、排放廢水、亂佔亂挖等涉河違法行為,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巡河期間的表現將納入社區矯正綜合評定。
【來源:浙江融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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