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從政治上深化全面從嚴治黨
「歷史經驗表明,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嚴肅認真開展黨內政治生活。」這是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下稱《準則》)中的重要論述。事實上,《準則》和同時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下稱《條例》)兩部高位階的黨內法規,都貫穿了講政治的要求,鮮明地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和意志。
六中全會開啟全面從嚴治黨新境界
《準則》開篇第一句: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這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從嚴治黨提高到治國理政之要的高度來加以認識和把握。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党進程中,不斷深化對管黨治黨規律的認識,逐步完善戰略布局、頂層設計。梳理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可以發現,從十八大以來在《人民日報》發表的第一篇文章《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到「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從作風建設到紀律建設,他始終把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作為重點反覆強調。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黨95年的奮鬥歷程充分表明,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健康潔淨的黨內政治生態,是黨的優良作風的生成土壤,是黨的旺盛活力的動力源泉,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純潔性、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的重要條件,是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完成歷史使命的有力保障,是我們黨區別於其他非馬克思主義政黨的鮮明標誌。這五個「是」所指的無一不是黨的根基所在、命脈所在。可見,在十八大以來雷霆萬鈞反腐敗、全面從嚴治黨的進程中,黨的領導核心始終不忘追根溯源,從黨的建設的根本和基礎上進行著戰略謀劃和理論思考。
黨內政治生活,從廣義上看,是指黨內全部政治活動,包括黨內組織體系、黨內文化、黨內政治關係、黨內製度等內容。從狹義上看,主要是指黨內的思想文化活動、黨內領導決策活動、黨內關係和黨內製度、黨內行為狀態等。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狀況總體是好的。但一個時期以來,也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對此,六中全會列舉出「十個主義」和一些典型現象,特別指出了高級幹部中極少數人的政治陰謀活動。
深刻剖析當前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特別是周永康、薄熙來、令計劃等人在政治上暴露出來的嚴重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把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提到關係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高度。他強調指出,黨要管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這個重要論斷和「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一起,寫進了《準則》開篇。這意味著一個新境界的開始——從政治上深化全面從嚴治黨,鞏固擴大成果,推進標本兼治。
從政治上深化全面從嚴治黨,就是要立足於黨是政治組織、而不是經濟組織或別的什麼組織,旗幟鮮明講政治;就是要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立足於黨的性質和宗旨,充分發揮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不斷提高黨的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政治性是黨內政治生活始終如一的要求。但一段時期以來,黨內政治生活出現庸俗化、娛樂化乃至「去政治化」的現象。《準則》勾勒出既有高標準又堅守底線的黨內政治生活的空間和行為規則。《準則》突出強調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充分體現政治性的要求,使黨內生活回歸到「政治」這個根本。這些政治要求,在這裡成為了與生活相生相伴的土壤和空氣。這個空間生態健康,黨就身強體壯。
《準則》以黨章為根本依據,針對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從12個方面作出規定、提出明確要求,既指出了病症,也開出了藥方;既有治標舉措,也有治本方略。《準則》聚焦於黨內,專注於政治,針砭時弊,藥力集中,培元固本,扶正祛邪。富有政治性、戰鬥性、時代性、創新性。
深化全面從嚴治黨,還必須從根本上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把強化黨內監督作為黨的建設重要基礎性工程,使監督的制度優勢充分釋放出來。
作為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黨內監督毫無疑問是政治監督。但是,一段時期以來,黨內存在不願監督、不敢監督,甚至抵制監督等現象。有的監督工作目標、任務和內容也偏離了方向,黨內監督被其他監督檢查甚至業務工作代替;有的監督工作則跑到了別人家的田裡,種起了別人的莊稼,既沒有專注於黨內監督的政治目的,又沒有監督的實際效果,不能發揮應有的政治約束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這一狀況得到顯著改變。從中央巡視定位為「政治巡視」,到紀檢機關「三轉」回歸黨章,聚焦監督執紀問責,再到紀律審查作為「政治審查」突出「對黨是否忠誠」的審查,黨內監督的政治性體現得越來越鮮明。這次全會通過的《條例》,從闡述立規目的,到提出建立健全黨中央統一領導的監督體系;從明確監督任務和內容,到對各項監督制度作出具體規定,都貫穿了「講政治」的原則,既從政治上提出要求,又針對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辦法,突出了監督的政治任務、政治內容和政治性的方式措施,使黨內監督真正成為第一位的監督形式,帶動其他監督形式發揮合力作用,有力地推動了從政治上深化全面從嚴治黨。
提高紀律建設的地位、重視發揮其治本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的管黨治黨歷程,加強紀律建設的地位和作用突出。
這是因為十八大以來隨著反腐敗鬥爭揭露問題的深入,一個顯而易見但卻一直被忽視的規律終獲重視,那就是違法必先違紀。正是由於黨的紀律鬆弛,紀綱不彰,而執紀者退守法律防線,紀法不分,所以造成越來越多的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行走在法律邊緣,造成一種典型現象:剛剛還在臺上大講廉政建設,下來就被帶走接受調查。這就是所謂「要麼好同志,要麼階下囚」。這種現象很有戲劇性,但對執政黨的形象卻是極大損害,政治影響十分不利。
這種紀綱不彰、紀法不分造成的更大的政治危害,是黨員隊伍的大多數脫管,只要不犯法就沒事,犯了紀律無所謂。這樣紀律鬆弛,組織渙散,黨組織就不可能發揮有效的領導力。如此,黨的領導無從體現,執政之基危矣。
針對這種情況和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依規治黨,首先是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執行起來。黨的性質、宗旨都決定了紀嚴於法、紀在法前。要把黨的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大多數,使所有黨員幹部嚴格執行黨規黨紀、模範遵守法律法規。
紀嚴於法,對共產黨員的要求高於普通公民,普通公民能做的,黨員不一定能做;紀在法前,在法律懲罰之前,紀律先予以處理,也就是先由紀律解決突破共產黨員底線的問題,再由法律解決突破普通公民底線的問題。紀律的歸紀律,法律的歸法律。
黨的紀律分六大類,政治紀律排在第一位。廣泛意義上說,所有違紀者都可以被視為違反了政治紀律,因為所有違紀問題都是破壞了黨的形象,破壞了執政之基,其最大的危害是政治危害。
正是著眼於人心向背這個最大的政治,才更要通過「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在法律之前執行嚴明的紀律,將嚴重違紀違法分子當作一個毒瘤,與黨的肌體進行切割剝離,向世人昭示「中國共產黨與腐敗水火不容」的政治態度。由此可見,把紀律挺在前面,就是在「旗幟鮮明講政治」,就是從政治上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體現。
把紀律挺在前面,在實踐中最有效的途徑,就是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實踐告訴我們,管黨治黨不能只盯著極少數嚴重違紀違法的黨員領導幹部,8800萬黨員光靠辦幾個案子是管不住、治不好的。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黨的紀律衡量黨員幹部的行為,把管和治更多體現在日常,真正管住絕大多數,才能實現管黨治黨「全面」和「從嚴」的有機統一。
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考察調研時指出,要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少數。
這是減存量遏增量、既解決老問題又防止產生新問題的有效方式。實踐「四種形態」一年多來,面對依然嚴峻複雜的反腐敗鬥爭形勢,一方面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持續不減,另一方面又區別對待,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原則,通過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挽救一批黨員幹部。但這也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卻恰恰是把許多以前沒有突出關注的事和習以為常不當回事的事,管了起來,發揮了標本兼治的作用。
相信許多人還記得山東巨野縣一鎮幹部收受攤販送的兩個蘋果被通報的事件。挺紀在前想要告訴人們的就是這樣的感受:對共產黨員的要求標準,高於普通群眾,就是要嚴,尤其是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更是必須嚴格遵守。這是黨的先進性的具體體現,也是黨的傳統政治優勢。從政治上把全面從嚴治黨抓緊抓好,就必須把黨的這些政治優勢都充分發揮出來。
把紀律挺在前面、實踐「四種形態」還有力地推動了紀檢機關的組織制度創新、紀檢機構改革、紀檢機關「三轉」等,紀檢機關一度泛化的職能得到收縮,聚焦主業監督執紀問責,使紀檢機關作為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的作用大大加強。
事實上,加強紀律建設被視為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其作用不僅來源於它的制度屬性,更重要的是來源於它的政治屬性,來源於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所以,從政治上深化全面從嚴治黨,就必須重視提高紀律建設的地位、發揮其治本作用。
《條例》總則裡提出「黨內監督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這一要求鮮明地體現在從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黨委(黨組)的監督、紀委的監督到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制度安排中,成為開展黨內監督工作的基本遵循,也使黨內監督成為從政治上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抓手。
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目的和任務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最有標誌性的歷史貢獻,就是明確習近平總書記為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這對于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對於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是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也是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任務。
全會強調,全黨必須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增強「四個意識」,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關鍵,是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的核心的重要思想基礎。增強「四個意識」,集中體現為增強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檢驗政治意識、大局意識,首先要看是否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核心看齊。
紀律嚴明是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前進的重要保障,是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的內在要求。實踐表明,維護黨中央權威,必須把黨的紀律挺在前面,用鐵的紀律從嚴懲治破壞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破壞黨的集中統一、挑戰黨中央權威的行為,堅決防止「七個有之」,切實做到「五個必須」。
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的重點。周本順任省委書記期間,河北一些地方黨委主要領導嚴重違紀違法,全省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存在很多問題;山西省委常委、秘書長聶春玉自己跑官賣官,給他行賄的領導幹部,也大肆收受下屬黨員幹部的賄賂……實踐證明,領導幹部尤其是「一把手」、高級幹部在管黨治黨中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甚至決定著一個地方、單位的政治生態。至於周永康等造成的危害之巨,更是使「政治安全」的問題凸顯在人們面前。
所以,從政治上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首先要突出高級幹部這個特殊環節。而對於高級幹部自己而言,必須清醒認識自己崗位的特殊重要性,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凡是要求黨員幹部做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黨員幹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時,認真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在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各個環節敢抓敢管,既能及時發現問題,又能及時有效解決問題。
然而對於某些領導幹部而言,在快步緊跟中央精神的同時,還是要切實轉變一些習慣認識,把政治意識的基礎再夯實一些。因為這些黨員領導幹部在黨不言黨,只要「生活」而不要「政治」,早已不知政治為何物了。
巡視發現,有的中央部委司局級幹部連「四個全面」「新發展理念」都答不全,甚至忘記了自己入黨年月;有的一聽要補交黨費甚至嚷嚷著要退黨。有的黨組織負責人更願意稱呼自己是「搞業務的」,黨委書記只記得自己是局長、董事長,單位工作總結裡只有業務而沒有黨建。以經濟指標代替政治方向,以業務工作代替政治生活,在許多地方早已成習慣。
政治意識首先是身份意識。明確自己的黨員幹部身份是政治身份,不管幹什麼具體工作,都是受黨指派、為黨工作,講政治是本分。
政治意識還應該是立場意識。要自覺地站在政治的立場、高度,分析事物和處理問題。比如對待經濟工作,黨員領導幹部應該認識到「沒有離開政治的經濟,也沒有離開經濟的政治」,既要抓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不動搖,同時不能忘了加強黨的領導和深化改革,要在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新發展理念的立場上考慮全局。
政治意識還應該是高度敏感的意識,必須擁有政治警覺性和政治辨別力,比如現在,如果還有領導幹部不知道自己對管黨治黨該負什麼責,那就離被約談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