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百基拉和亞居拉看完美婚姻及家庭
(基督徒的婚姻觀)
唐崇懷
經文:徒18:1—4
婚姻和生命一樣,是一個謎;是神的恩賜也是人的作為。生命和婚姻看來單純,但竟是極其複雜。不論如何,婚姻是兩個生命的結合。婚姻始於神的創造、意旨、安排、帶領和配合,但無可否認,這其中也包括了人的尋覓、等候、期盼、焦慮、興奮、歡悅和不時的取決。雖然耶穌曾說: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但離婚的事實比比皆是,不勝枚舉。統計學的數字更是叫人膽戰心驚;甚至被譽為保守的東方文化,很快就要趕上了西方婚姻家庭倫理的敗筆,真是叫人看到自己的無能,也體認到人在這事上的無奈。完美的婚姻已不存在人的理想中,它只是痴者的夢、新婚者癲狂、已婚者的迷失、也使未婚者望洋興嘆!從宗教的觀點來看,宗教作為文化和社會的道德機制,它不斷的,也不時的在人的道德和社會行為上發揮了其制約和規範的作用。但無可否認的,在廿一世紀的今天,它已只是桌上的點綴的花瓶,看來,成為痰盂的日子,已是指日可待了。話雖是這麼說,但若從信仰的觀點來看,特別是從基督教的道德和功能來看,它竟是在一切的變動和變量中,仍如同馬土撒拉一樣的長壽,日復一日,代復一代的牽制了它的信眾,循規蹈矩的,使他們不論向左向右,總會聽到後面的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中(賽30:21)。
為此,作為一個有信仰的基督徒,我們仍確信婚姻制度的必須,也確信美滿婚姻的可能。本文借著聖經中一段極平凡經文,而且是似乎與婚姻沒有多大直接關係的記載,本乎通識解經的原則來解讀,分析基督徒美滿的婚姻和家庭,在教牧關懷原理的架構下,與大家一同體驗,聖經全息性的甘美真理。
一. 美滿婚姻觀念的釐清
一般來說,人對「美滿」的概念若不是過份絕對化,就是過份的相對化。雖然有些人明智的採取了中庸的立場,但在最後的分析中,人之所以採取中庸的態度,大致是基於對本身無能和對世態無奈的默認和確定。不論無能或是無奈,終歸是一種認命的消極和悲觀的世界觀表態。
其實,不論從心理學或社會學的觀點來看,人婚姻的配合和家庭關係,是一種被動中的主動,也是一種主動中的被動;是消極中的積極,也是一種積極中的消積;更是一種悲觀中的樂觀,也是樂觀中的悲觀。這一切都是哲學上正負反饋(註一)最貼切的實例。
1. 婚姻的被動和主動性
在人生理髮育的進程和社會關係定位過程中,人人都會在生命的某個階段定點中面對婚姻需要的挑動或挑戰,作些抉擇。這是他無奈的被動,但也竟是絕對的主動。在愛和情的因應感愛制約中,他作了選擇;這抉擇可以是結婚或守單身,也可能是即刻或緩後,更可以是與誰結婚。這些選擇似乎是命運的安排或緣情的機遇,但仍確是一種自由和歡悅的行為表現;日後的命和運若不是因這抉擇而定型,最底限度也不能不受這婚姻抉擇的影響。為此婚姻是一種被動,也是一種主動的抉擇。
從信仰的角度,特別是基督教的信仰來看,我們誠然相信神主權的創造和眷顧,那麼從創2:15—25的記載中,神為人造了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使我們清楚的看到人的婚姻在啟示的真理範疇裡,一切是出於神。在神的大能創造中,人是被動,卻是主動中的被動,為此,人的一切抉擇,包括婚姻的抉擇,都是被動中的主動,也是主動中的被動;人在主動和被動的正負反饋中,享受或厭棄神的恩典。神在人的主動和被動兩端中顯明了祂的正義、善良和純全的本性和作為。
2. 婚姻的消極和積極性及悲觀和樂觀性
人對婚姻和家庭到底應存悲觀或樂觀的態度,這本是見仁見智的兩極窘境難題。消極看待婚姻者當然將婚姻帶到消極和悲觀的境地,反之亦然。故人常有自圓其說的推論缺憾,讓人費解。其實消極和積極,悲觀和樂觀若單是人的主見,那麼一切都得在於人的主觀決定和決策,這麼一來我們就忽視了神的存在和神的創造、眷顧的必然性了。其實存在和存在意義決非單是意識、感觀的決定,伯克裡(Berkerley)的感官即實在(principi es),最多只是觀察後果的理論,但都竟然根深蒂固成為理論的確據。然而事實卻未必如此。因為主觀的感受永遠需要主觀存在的確認。因為離開客觀必然存在事實,消極和積極,悲觀和樂觀,只是多此一舉的作為。消極和積極,悲觀和樂觀只是一種心態,是人思維假設的經驗的結果。在神真理的檢定中,實觀必得取代其它感觀後果,我們也只能在這兩端中,求覓永恆的實在。而在婚姻的要訣中,就是應當怎樣活在實情中;靠著神的恩典,依賴神的真理面對現實;凡事感恩,歡歡樂樂的與配偶同居同活,快樂度日,享受所當得的份(傳3:9)。
3. 美滿婚姻的理解
由以上各點來看,美滿一詞的理解不應以一般人的解讀為藍本。相反的,我們既相信神是絕對的,神的創造和創造中的作為乃是絕對中的相對,也是相對中的絕對。換句話說,在創造的程序中,神的作為雖然終必顯明神的榮耀和完美,但在其運作過程中,仍有諸多的相對和不能理解的弔詭。在婚姻的事上,我們雖有許多不明之處,在實際的生活中也會看到不完全和無理性的缺憾,但就在相對的架構中,我們雖不求完全,但卻可肯定美滿,因為神的智能和恩典正是借著軟弱的、卑賤的、被厭惡的、無有的叫強壯的,癈棄了那有的,叫人不可自誇(林前1:27--29),也讓人在祂難測的判斷和難尋的蹤跡中,將榮耀歸給祂(羅11:33-36)。
這麼說來,世界本就沒有完全的婚姻和家庭。但在神的恩眷中,美滿的婚姻和家庭是絕對可能。因為神的創造和作為都是甚好;在祂夠用的恩典中,創傷可得纏裹、敗壤可重建造、浪子可以回頭、支裂破碎的家園可重建住人,即是物是人非或人是物非,只要神還在,神的恩典還存,也未必都得事事休了。我們來看看亞居拉百基拉的家庭好讓我受教得益。
二. 美滿婚姻和家庭的基礎和條件
婚姻和家庭根基的重要性無庸置言,耶穌有關聰明人建房屋的比喻已是遍聞天下,雨會淋、水會衝、風會吹,房子被撞都是意下的事,沒有根基的房子必會倒塌亦不見怪。然而那根基是什麼?這根基應是什麼?
1. 信仰的交付和真理的識定
一般人都認為婚姻的美滿,家庭的和諧都基於夫婦之間的愛心情誼,然而,事情當然並不會那麼簡單。法國有句諺語『小夥子愛的越熱,打得越兇』,很明顯的,家庭要有愛,但愛絕對不是婚姻和家庭的根基,因人所有只是情愛欲愛。
從耶穌的比喻中,我們所看到的是:「那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太7:24)」,(這句話可解讀為本著我的話行的act upon my word),說明了主的話才是一切的根基。其實福音的使命乃是將主所吩咐的,教訓人遵守(太28:20),這樣,我們才能經驗神的永遠同在。
看看亞居拉和百基拉,當他們聽見阿波羅在會堂裡放膽講道,就接他到家裡,將神的道給講解的更加詳細(徒18:26)。這說明了這對夫婦對真道的尊重和愛惜,不但自己領受了真道,並且在真道上有所造詣,更能將這道教導別人。更可貴的,他們是同心合意的做這工,又將家庭獻出作為聚會的場所(羅16:3;林前6:19)真道和信仰才是美滿姻緣和家庭的根基。
2. 使命的認同和相互的交付
我們不否認美滿婚姻和家庭都有一些固定條件,但許多時候我們很容易捨本逐末,避重就輕的忽略了一些必要因素,再看看亞居拉、百基拉的家庭,亞居拉是猶太人,僑居本都乃是窮困之地(註二)。有如今日華人,更如中國溫州人,處處為家,不時遷徙,這當然不是安家妙計。再看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中的記載,他們開始由本都往羅馬,在羅馬又因革老丟之令遷哥林多,再與保羅同往以弗所(徒18:18),保羅寫羅馬書時他們又定居羅馬,而保羅在羅馬殉道時,他們竟然又不在羅馬(提後4:19),反正他們似乎沒有固定的居所,似乎傳承了先知耶穌和使徒們的傳統,『狐狸有洞,飛鳥有巢,人子竟沒有沒有枕頭的地方』(太6:20)各處奔跑,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所不配有的人(來11:37--38),總之,為了主的工,處處無家,處處是家。更難能可貴的是妻子百基拉倒是時時相隨,並肩作戰;不論在那裡都設立了教會,夫婦一同為主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得眾教會的稱讚,何等美好(羅16:3)。
其實,生活的安定不在乎職業和家居,乃在乎夫婦共同的交付和事業天召使命的委身。沒有共同的託付和使命的委身,絕不可能有美滿安樂的家庭,信徒非信徒原理都是一樣。亞居拉、百基拉是如此,近代孫中山、宋慶齡何不也是如此。幸福家庭的條件乃在乎家庭成員對天職使命的認同和共同、相互的交付。
3. 品德和德性的涵養和共同的建造
一般人常認為,婚姻和家庭是兩小夥子的事,圈子越小越易處理,也越安逸。殊不知婚姻和家庭從依始就不是私事;從二人初識、相親、成親,成立家庭都是共同的社會性的行為和運作。為此婚姻和家庭的生活空間越窄,問題越大,而處理問題的機遇和機制也就越少。
亞居拉是織帳篷的,同行相妒在所難免,同行兼容誠是難能可貴。保羅遇到亞居拉、百基拉時,是否同信仰不得而知,但因同為猶太人,又在異地相遇,特別是當亞居拉剛因遷居離開了羅馬,在哥林多重新創業;在生計不易之際,保羅竟然因同業而投靠了他。保羅曾對以弗所的長老說:我這雙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徒20:34)很明顯的,織帳篷是保羅的職業,但他絕不讓他的職業將他的事業天召掩蔽了。所以當他投奔百居拉時,他們夫婦明知保羅的來歷和目的是為謀生,而仍收容了他,並讓保羅與他們同住,同作工。這種真是美善的態度是難以想像的海涵。
更不可忘記的是這是百居拉新近帶著妻子來到哥林多定居。在新居適應過程中,生活空間是不容他人介入的當兒,他們還是讓保羅與他們同住作工。除了亞居拉的寬宏外,還得有百基拉的大量。女人心窄,人皆知之;但百居拉、百基拉竟是如此胸襟開闊,今人敬佩。能接待人是一種恩賜,其實也是一種品德,在初期教會,這是神兒女的記號和特徵,是信徒家庭應耕耘的德行:因為接待人就是接待了主(太25:31--40),也接待了天使(來13:1)保羅特別提醒信徒: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羅11:14)在接待人的過程中可以把夫婦之間的生活圈子擴大,把小家庭的愛推己及他人,更可共同建造德行。
筆者事主凡四十多年,常出遠門,亦承多人接待,親歷見證那些接待主僕的家庭都看到神恩的浩翰,不但夫婦之間培植了包容之心,有海涵之量,更為他們的後代設置善良的榜樣。因為主說:『人接待你們就是接持我,接待我就是接持那差我來的人』(太10:40-42),他們也都得著了先知和義人的賞賜了。
亞居拉和百基拉就是蒙恩家庭的明證,他們接待了保羅和亞波羅,更在家裡設立了教會,讓神國裡的遊子,可以有家庭的溫暖,自己亦得著了家庭幸福的明證,叫多人為他們感謝。(羅16:3)
4. 傳統的確認和推廣
亞居拉和百基拉的家庭常被喻為現代家庭的典範,其中最大的原因當然是排名秩序的先後問題。以當時的傳統來看,無論是猶太人的規矩,或希利尼、羅馬文化,夫婦並稱向來是先提夫名再述婦名。雖然在羅馬文化,對女人賦予了較大和較多的權利;特別是那些尊貴的婦人更是如此(參徒13:50;17:4;12等)。保羅身是從小遵行律法的人,對女人的觀念亦可謂甚為保守,甚至於有尊男輕女之嫌(提前2:9-15;林前4:34-36)。然而在亞居拉和百基拉的事上,在使徒行傳醫生路加的記載以及保羅的書信中,除了開始時先提亞居拉之外,以後一概先提百基拉再提亞居拉,這大有喧賓奪主之勢。其實歷代以來教會文獻都認定百基拉之強於亞居拉,他們二人夫婦之間孰強孰弱不得而知,但從聖經中一切有關他們二人的記載大致可見他們二人之間的融合情誼。歷來教會中關於夫婦在家庭生活中的位份多有爭議,一般人更以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根據以弗所書的教訓堅持:既然基督為教會的頭,丈夫是妻子的頭(弗5:23),更堅決的要求妻子有理無理都當順服丈夫,為幸福家庭的原理。
我們不否認婚姻和家庭和幸福中,權威是要題之一;沒有權威就沒有秩序,也自然會造成混亂和迷失。中國人更以禮和儀來規範一切,保持和睦安寧。然而殊不知秩序和儀規只是真理和道義的外形,權威和權柄只是權能的架構。人一旦離開了本體的道和真理的德行,那一切儀規、制度、禮節也只是一個無實空閣,隨時可以倒塌。家庭需要有權威,但權威的所在是什麼?是身份、地位或實質、內涵?
在釋經的原理裡,基督為教會的頭,這個『頭』字當然不只限於權威和管理的內含意義。相反的,應是在恩愛,供應和救贖之保障意義中來解讀。將以弗所書當作男權威望的根據,無疑的不但是過份牽強,更有強詞奪理之嫌。其實那種說法也只是以文化情結作為解經原理敗筆的例證。在聖經的解讀中,創造程序當然是詮釋要訣之一,但作為神的兒女,我們不能忽略聖經解讀中的救贖程序和救恩情境。因為在神的救恩中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3:28)。
在救恩的程序中,美滿的婚姻和家庭權威結構,全不能在創造程序中的文化區別或文化習俗中的架構理解而全在乎神的恩典。因此百基拉的恩賜和才能強於亞居拉,在事奉上她不但應當盡其能發揮恩賜的功能,更應可名正言順的讓她的名份與地位相稱。(註三)對那些以屬靈自居長輩們的見解,筆者多有保留:他們認為女人若有恩賜可以好好事奉,但應依保羅的教訓,安靜學道,謙卑順服,在不得己時尚可膺任聖職權柄,但一旦神為教會興起了男人時,女人就應該即刻退位將權柄交出,回歸卑位,作為敬虔婦女的榜樣。這正是小群派系及一些地方教會的規矩。這種作法雖似有片面聖經經文根據,但以聖經的全息性和整全的經文解讀和詮釋來說,不能無斷章取義,文化偏倚之嫌。
聖經除了這一次提到亞居拉百基拉外,其它各處竟一而再,再而三的先提百基拉,甚至到保羅臨終之際,乃是不變初衷,這不能不叫我們好好的反省深思。
其實這一切都未必是需要爭辯的事。但事實原就是如此,一切的一切都應規規矩矩,按著次序而行。美滿婚姻和家庭應重於生命的相配和融和;夫婦位份,孰先孰後應可視情而定,隨境而易。原則只有一個,在神的恩典和救恩的國度裡,只要凡事尊耶穌基督為聖,那麼夫婦間的權威架構就不再是問題了。只有耶穌是主,我們為福音的緣故自當彼此相愛互相順服。
三. 美滿婚姻和家庭的目的
談到美滿婚姻和家庭時,我們不能不談到婚姻和家庭的目的,從基督教的觀點來說,目的和意義是戚戚相關的。沒有目的或目的不清,意義就會迷糊,價值亦會隨之消失。美滿的婚姻和家庭人人渴求,但到底為的是什麼?
既然一切是出於神,依靠神,也歸於神,那麼神的榮耀正是一切的目的,也是一切的一切。宗教及神學上對「神的榮耀」這個名詞的理解常被具體和有形的極限困惑了。其實榮耀與聖潔是分不開的,而聖潔的意義不在其潔而在其聖;神聖的聖是指神的絕對完全和絕對無上性。是人應當崇敬和歸屬者。這也就是說一切都當成為神作為的一環一節,讓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下(太6:9-10),引用到婚姻和家庭的事上自然包括了下列數點:
1. 婚姻和家庭的目的乃是為要彰顯神的作為
神的創造意旨和作為是善良純全可喜悅的,神也在祂的創造中栽種了也作為的因應種子。婚姻和家庭的目的乃有份參與神創造的奇妙作為,包括了生命的衍生,讓人生養眾多,遍滿全地,盡神所託付於人的『看守和管理』的使命。
在此我們對「生養眾多,遍滿全地」應有正確的解讀。以往的日子在地廣人稀的情況中人們常把這些話放在數量的層面來解釋,然而從整體聖經的亮光和整全信息看來,當然默示真理的基礎不會離開數量的關切,但也不能因此將質量的關切給忽略了。神創造和創造的運作中涵蘊著極大的奧秘。這奧秘是宗教神聖性的肯定。為此神要我們尊重婚姻的神聖性,不能荒淫不潔,因為婚姻是一極大的奧秘(來13:4;弗5:32)。生養眾多遍滿全地應在這神聖性中來理解,這麼一來我們才會擺脫量數的困圄,來肯定奧秘的意義,進入更高、更廣的層面來解讀神旨意的目的。
為此,從這一個角度來看,婚姻和家庭的目的絕不會單是為肉體自然需求的滿足,或自然進程的必經環節,而是為要成全神的創造和作為。生兒養女,人倫之樂無可厚非,但未必是決對必須,亦未必是必然目的。真正的絕對目的應是成全神的旨意,作成祂的工。這麼說來,有無兒女不是絕對,但有父母的心,能盡父母的愛才是必需,更難能可貴者乃是能將這種成熟的愛推及別人,造福人類。
2. 婚姻與家庭的目的乃是參與神恩眷的作為
神的創造是奇妙的,這奇妙也借著祂在創造中所栽種的原理和原理的推展顯明祂恩眷的作為。換句話說,在神的創造中,神的旨意是讓祂的創造參與和成全祂意旨的實行和成全。當然婚姻和家庭亦不例外。
這事在婚姻和家庭的生活中給我們看到的更清楚和貼切。婚姻和家庭見證了神的愛和祂對人類的關切,讓人可以親身體驗到神對祂創造的關愛,讓人也可以嘗到神的同在和同在的甘甜,這正是婚姻和家庭的目的。
在有關百基拉和亞居拉的生活中,我們還可看到幾個要點:
1) 聖經沒有提到他們的兒女,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沒有兒女,沒有兒女可以是人倫間的缺憾,但絕不能是生命的本體性缺憾。
2) 前文分析有關百基拉亞居拉為著生活多次搬遷,為福音的緣故與保羅同工、配搭,甚至為保羅作保,將生命置之度外(羅16:3)。
3) 聖經多次提到他家裡有教會,他們接待過保羅在家裡同住,同作帳篷。亦曾將亞波羅接到家裡,好好的教導他,學習保羅的榜樣,視亞波羅為屬靈的兒子。
4) 最為難能可貴的是在哥林多教會的眾多派系中,竟然一點也沒有提到百居拉和亞居拉派(林前3:4--9),以他們的資歷和工作能力來說,他們尚且能將神的道給最能講解聖經的亞波羅講解的更加詳細(徒18:24,28)若他們要自立門戶,自成派系,絕非難事,但他們並不這麼做。這似乎是說明了這對夫婦,只顧勞苦不求尊榮,只顧耕耘不計收穫、誠然是有朋無黨,全無私心。此外從他們二人接待保羅和亞波羅的事上,我們也可看到他們擇友的明智,前文曾述他們家庭的開放,但開放仍要來得恰當。保羅曾提醒腓立比的信徒要思念那些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有德行、受稱讚的,更要從他身上學習領受並實行出來(腓4:8-9),百基拉亞居拉誠然做到了這點,才能免於結黨分爭之禍患。他們是教會的棟梁,也是家庭的福份。
婚姻和家庭的目的是讓神的眷顧作為和福份有個中介,讓我們成為神恩愛的導管,為那些需要的人提供安適所在,德育的場所和真理的溫床,參與神恩眷的作為,讓我們的家成為神子的避難所,避暴風雨的隱密處,又像河流在幹罕之地,像大盤石做影子在疲乏之地(賽32:2)。
3. 婚姻和家庭的目的乃是要宣揚建立神的真道
當神差遣祂的兒子到世上來的時候,清楚宣告那是道成身,為要曉諭我們,向我們說話(約一:14;來1:1)舊約聖經和猶太人的傳統正是以家庭為真道教育的苗圃;神借著家庭來教育祂的子民。以色列人守節時都得帶著小孩。逾越節筵席中,小孩應提問守節,緣由,由長者陳述神的大能救贖作為。家庭的目的是為要保存這些傳統也將這些傳統所涵蘊的真理信息,一代代的傳承下去,免得以後的人遺忘而落在神的咒詛中。
其實,從教育的角度來看,人一切的知識全始於家庭的啟蒙教育。家庭的目的乃是為要建立人生價值、意義和基礎;而價值和意義只能在真道中找到。
回到亞居拉和百基拉,他們也在這方面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榜樣,他們的家庭是開放的,是本著對神真道的開放而對人開放,他們也讓他們的家成了教會,請人到家裡來,為要將真道講解的更清楚,裝備人,成全人。家裡神的道義如有珍寶可以展示更可造就人;不但可與人分享,讓人觀賞更可讓人擁有;充實人成全人;為神的國度物色人才栽培人才。歷代以來教會植堂的事工豈不都是這樣開始、也這樣成全的。今日基督徒家庭若能學習做到這一點,將青少年、鄰居、同行、同僚、慕道友,帶到家裡,給予查經培訓,必不難看見教會增長。當家庭成為真道的苗圃時,家庭就是成就了宣揚和建立真道的使命和目。
四、 結論
本文雖以百基拉和亞居拉家庭為題材來探討基督徒的婚姻和家庭觀,其實其中最重要的目的有二個:一為印證聖經經文的全息性。二乃作為通識解經證道的實證操練和示範。我們暫且不談技術性的問題,但單從經文的貫串和真道的匯集性來看,我們不能不為這本奇妙的聖經而感恩不盡。
但願同道、同工都能珍惜神所賜給我們的的這本聖經,能存敬虔的心,晝夜誦讀,潛心思考來經驗基督的應許,享受活水泉源信息的供應,支取無限真道的資源,能更活躍,更喜樂的事奉神。
至於有關婚姻和家庭的專題,在使徒行傳十八章全章的敬虔誦讀中,我們所得到的啟發和所歸納的原則誠然都可成為社會和心理學探討的基礎。總歸來說,基督徒對美滿婚姻和家庭生活大致有下列幾個要點是我們應當記住的:
1. 基督徒對完美的觀念是本乎神和神的創造。我們確信神是美善之源,凡神所造,出於神的都是美是善的,雖然一時未無能察悟,局部也未必顯的清楚,但就因為神為人預備了奇妙恩典,不論是普通恩典或救贖性的特殊恩典,人人都應該突破個人和私心的狹隘,走向宏觀全觀,以神的真理為基礎來看我們的殘缺和不全,堅持我們的信仰。不應輕易放棄神的恩,如百基拉、亞居拉,在變遷動亂中,委曲求全,走當走的道路,那就是一種真實的美滿。因為我們只能這樣才能經歷神恩典的善良,純全和歡悅。
2.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我們應當注意和追求夫婦之間的相配性(compatibility);彼此之間的適應性(adaptability)和伸縮性(flexibility);生活的和諧性(harmony)和共同的相輔性(mutual complementality。這幾點,百基拉和亞居拉都做到了,真是難能可貴。
3.最重要的,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我們斷不可忘記生話的最終目的。有了目的的確定才能有意義的存在。這就是凡事上當記得參與神的作為:在真道上造就自己,能為真道有所付出,同負一軛、忠誠為主,與敬虔事奉主的人為友,更要讓家庭成為真道的苗圃,為神的國尋覓流失的人,更能成全人,栽培更多神合用的人來堅立教會擴張神國。
2004年12月12日,印尼Tanjung Pinang-Batam
(註一) 所謂正負反饋及在真理本體的設定中一切存在和實理都有正反弔詭;也就是神學上的所謂背正性(詳見拙著<神學的背正性>一文(臺北:天恩:<信仰的再思和重整>1998。「正面反饋」乃指在極端負面強調中,本體真理必會體現其正方的平衡效益;負面反饋乃指極端的正面強調中,本體真理的負方必會啟發其負面的效益正負反是本體真理的必然調節制衡作為,讓人可以看見到自己的極限而順服在神的終極主權中。
(註二) 本都乃小亞細亞東北一小省,依當時之情況而言,小亞細亞南部面臨地中海,比北部發達。南部海運交通得天獨厚,要道重鎮皆在南部,北部臨黑海在當時到今日乃不甚發達,非理想之地,而猶太人一般以從商稱著,為何離開本都,不得而知,但從其為織帳棚為業,又在羅馬皇帝,革老丟年間被驅逐,大致可以看到他事業的發展趨向,離鄉背景乃不得已,但竟因此認識保羅,聽信福音,而與保羅同工,熱心為主,乃不幸中之大幸。
(註三) 歷代教會亦常有一些不明誤區,有些時候有意無意以屬靈為名採取了一些不明智的措施,剝奪了女人當有的名份和位份。以羅16:1非比為姊妹,各國文字一般皆譯為「女執事」而其原文根本無特別之分。在此譯者誠然有文化習俗偏倚,執事為一職分,無性別男女之分。如武林長輩為師為兄雖為婦類,不稱師母,師妹,皆以師父師兄稱著,性別不分乃天公地道,無可厚非,可嘆今日有些教會仍不讓姊妹膺牧師長老之銜,讓人難於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