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怎樣處理和異性的「友誼」?
眾所周知,很多年輕的基督徒試圖通過尋找異性朋友,以躲避持守純潔和節慾的爭戰。這一點真是令人遺憾。
聖經清楚地講到婚姻,也談到訂婚的時間,但是,我們所理解的男孩和女孩之間的「朋友關係」,在上帝的話裡卻沒有。在聖經時代,這也許不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通常男女是在嚴格分隔的環境下長大的。
可是,今天的情況就不同了。正因如此,我要急迫地警戒這種沒有約束力的「朋友系」。當一個年輕的基督徒尋找這樣一種朋友關係時,我並不會去假設有什麼不潔的動機在裡面。對於很多人來說,這種尋找也是和對在家庭中缺少的安全感、關愛及被認可聯繫在一起的。可是,有的年輕基督徒被家庭中的氣氛驅入這樣一種關係後才發現,它幾乎毫無例外地帶來消極的後果。
應該說,男孩和女孩之間並不存在那種兩人只在一起下棋、聊天或吃冰淇淋的朋友關係。
只要兩人都健康、發育正常,總會到一個時候,兩人開始有第一步的身體接觸,開始有第一次親吻,並且極有可能會進一步發展。如果有人認為這樣一種關係能夠在性事上剎得住,那只是自欺欺人。
常常有15 到18 歲的男孩女孩來到我面前說:「上帝把我們帶到了一起!」事實上,如果沒有這樣虔誠的跡象,年輕的基督徒之間也不可能開始一種朋友關係。我不否認他們這些話是認真的,但是如果說在基督徒生活中有一個時期,幾乎不能把上帝的旨意和自己的意願區分開來的話,那麼,這個時期就在年輕的男女開始交往的時候。
我通常都是這樣說的:「你們搞錯了,不是上帝,而是你們自己的感覺把你們帶到一起。」我還會說 :「如果上帝真的讓你們彼此結合的話,那就彼此等候並為對方禱告,直等到你們可以訂婚的年齡。」
當然,我清楚這樣的建議往往都被當做耳邊風。這些年輕人會強調:他們之間是多麼互相理解,能夠彼此很坦白地談論他們的問題,他們的團契是多麼美好,他們是多麼想一起事奉上帝等。這時,我會說:「讓我們兩年後再談吧!」
很多時候,沒過幾個月這段關係中就只剩下一個深深失望和受傷的女孩子;或者兩個人多年後舉行了婚禮,但是雙方並不是特別高興,因為他們早就失去了對彼此的尊重。如果一個十六七歲的年輕人真的確信,上帝已向他清楚指明誰是他未來的人生伴侶的話,那他就應該為她禱告並耐心等待。
我想告訴每個年輕女孩,如果有個年輕人對你說「我愛你!」,那麼你該預料到他的意思可能是「我愛我自己,為此我需要你!」。最好的情況下,他也只是愛你的身體,因為年輕的男子總是會把愛和性相混淆,雖然他說得很虔誠。
當一個女孩聽到「愛」這個詞時,會產生浪漫的感覺,想像著兩人在月光下划船,自己被接納,感覺到安全和溫暖;而男孩在談到愛或想到愛的時候,聯想到的可能只是一張床。兩個人都需要多年時間,才能逐漸明白什麼是愛。
這些常常在幾個月後就解除的朋友關係,幾乎無一例外地留下一生之久的傷疤,對女孩子尤其如此。同時,上帝給予我們作為保護、讓我們不闖「燈」的對性的禁忌感也會消失。
沒有一個認真的基督徒希望娶一個經多個男人轉手的妻子,而妻子難道就不能對她未來的丈夫有同樣的要求嗎?
但是,他們留下的不只是傷疤和破損的防護牆。傷害使一個耶穌的門徒離開起初對主的愛,失去靈性的後盾,從而給仇敵留下更大的進攻餘地。只有上帝所賜的深深的、徹底的悔改才能使他(她)在上帝國中重新成為剛強、有戰鬥力的勇士。
02性的要求必須被馴服?
我們知道,上帝規定只有在婚姻裡才可以有性行為,聖經將婚姻外的性行為稱為通姦、淫亂、放蕩或不潔。
假設一個年輕人在19至25歲才有能力承擔家庭的責任,那麼這意味著:一個認真跟從耶穌的年輕基督徒,要在進人婚姻前,過大約6到12年節制性慾的生活。
對於年輕的基督徒來說,這段時間至關重要,是充滿掙扎和試煉的階段,是為未來生活鋪設軌道的階段。在這些年間,他要麼成熟為一個在上帝幫助下的得勝者,要麼變成一個被情慾和罪惡所勝的失敗者。他要麼在試煉和激情的巨浪中緊緊抓住上帝而站立得住,要麼隨波逐流,最後成為在情緒和欲望手中拋來拋去的皮球。
難怪魔鬼用盡一切方法來欺騙和引誘,想使年輕的基督徒在這段時間裡被俘虜,讓他們在以後的生活中喪失為主爭戰的能力。大衛迎戰歌利亞之前,向灰心的掃羅證明,他在曠野的隱蔽處已打過勝仗:
「你僕人曾打死獅子和熊,這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也必像獅子和熊一般。」(《撒母耳記上》17章36節)
在那不為人知的地方,大衛已經有了信靠上帝與獅子和熊爭戰的經歷,這些經歷讓他有能力在以色列全軍都畏懼的巨人歌利亞面前,鎮定地、毫無懼怕地上陣迎戰。
這種與獅子和熊較量的經歷和很多年輕基督徒的爭戰相似。很多時候,年輕基督徒所經歷的掙扎和誘惑連父母和兄弟姐妹都不知道,他在困境中只能向上帝呼喊,祈求救助。 但是,正是在這樣的暴風雨中,他塑造出堅強的性格,在以後的生活中能夠面對更大挑戰。
他如果在這段時間裡學會不是壓抑而是掌管他的性慾,就為今後成為好配偶預備了重要前提條件。
約翰·懷特使用了一個恰當的比喻來說明這重要的一課:
「感受到對性的要求是上帝賜予的一種能力。因此,我不需要為它羞愧,內疚和恐懼。有的時候,我必須像對我的狗一樣對我的這種要求說:『你現在躺下。下一次,不是現在。』它也許就像狗一樣,不想聽從。但是,我必須讓它學會順從,而我也必須成為它的主人。我並不去趕逐我的狗,但我給它指了它該去的地方。訓練的結果是,當我說『你去那邊躺下!』,它就去了。如果有客人來的時候,我也不必擔心它會讓我為難。要是萬不得已它讓我感到尷尬了,我該怎麼辦?把它藏到地窖裡去?那它的撕咬和狂叫或許會夠我受的。正好相反,我以它為榮。我這時只需要讓它明白,屬於它的位置在哪裡,否則的話,會給它、我和我的客人們帶來煩惱。我會很快失去朋友,因為他們肯定無法忍受撲到他們胸前的狗,不想被它的利爪抓傷,或被它的舌頭舔到臉頰;此外,我的狗也會因經歷它不可能懂得的排斥而深深地受傷和迷茫。」
如果我們想具有健康的人格,性的要求必須(像一條好警犬那樣)被馴服,並被指定它該待的地方。
以色列民將初熟的土產和牲畜中頭生的奉獻給神。同樣,每個年輕的基督徒也面臨這樣的選擇:把他靈、魂、體最好的部分獻給他的創造主和救主,去事奉他呢,還是將它們以自私的目的浪費掉?許多基督徒的生命不結果子且毫無喜樂,原因是否就在此呢?難道,為我們成為貧窮、使我們變成富足的主,不值得我們向他獻上更多,而僅僅獻上多年自愛後剩下的那麼一點點嗎?
雅尼斯·約佩林是上個世紀70 年代最著名的流行音樂歌手,她曾把生活比作「圍著金豬跳舞」,並宣稱:「寧可只過10年花天酒地的生活,也不要活到70歲。」還沒到30歲,她就死於吸食毒品。按她的遺囑,她的朋友把她留下的現金全部用來在聖·安瑟默的派對上買酒喝。
吉姆·艾略特21歲時這樣禱告:
「主,點燃我生命的柴堆,讓我冒出火焰,為你燃燒;用盡我的生命,因為它是你的。我不求在世長壽,只求過一個被充滿的生命,像你,主耶穌。
他也沒活到30歲就在厄瓜多被奧卡人的弓箭射穿;他留下的日記《全能者的蔭下》激勵成千上萬的年輕人向主獻上自己的生命。
如果今天上帝召呼我們進入永恆,我們能帶給他什麼?我們又能留給世人什麼?
本文選自沃爾夫岡·畢納著《愛與罪:基督徒的婚戀觀》,點擊下方書籍卡片,即可購買此書。(溫馨提示:不是基督教刊經營的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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