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大門被他人上鎖,張臘梅在門前失聲痛哭。 記者陳彤彤 攝□本報記者 陳彤彤
如今,生男生女都一樣這句話,早已深入人心。然而,在農村一些地區,依然恪守著「嫁出去的女兒潑出的水」,認為女兒沒有繼承權,在分房產、分土地時將女性置之不理。近日,商河發生的一起案件,就把女兒是否有繼承權這一問題,推到了風口浪尖――― 在母親去世後,老張家的五個女兒被禁止進入自己娘家,家中的責任田也被叔叔一家佔去。五姊妹給母親上墳時,更是被叔叔攔在了村外。
認為自身權利遭到侵犯的五姊妹,將叔叔告到了商河法院。最終,法院判決房產及責任田應歸屬五姊妹所有,其叔叔在他人責任田中耕種,還應當支付相應損失賠償。
【悲劇發生】 58歲母親田間去世
商河縣殷巷鎮某村,有張家兄弟二人。哥哥張老大和妻子王芳生育了五個女兒;弟弟張老二和妻子生育了兩女一男。十年前,張老大因為癌症去世,臨死前將家中的事務託付給弟弟,要弟弟幫忙照料。
隨著歲月的流逝,張老大家的五個閨女陸續出嫁,家中只留下王芳一人獨自生活。去年7月20日,58歲的王芳到地裡給玉米撒化肥,結果一頭栽倒在地上再也沒爬起來。村裡醫生診斷,王芳是因為突發心臟病去世。
悲傷的張家人,為王芳操辦了後事,但問題也隨之而來。
【娘家難回】 院門被上了鎖打不開
張臘梅、張秋菊,分別是張老大家五閨女中的老大、老二。2012年7月16日,記者在村子裡,見到了姊妹倆。「好幾次,我都發現回娘家特別難,當時就感覺不對勁兒。」張臘梅說,她和幾個妹妹,最大的38歲,最小的20歲,有的在濟南居住,有的在商河本地。幾個姊妹常會回娘家走走看看。
張臘梅說,自從其母親去世後,她突然發現自己娘家不能進了。「我們娘家有3間瓦房,還有個獨立的小院子。」張臘梅說,就在半年前,她突然發現娘家院門上多了一把鎖,家門打不開了。
事後,張臘梅聽人說,院門上的鎖是叔叔張老二給鎖上的。隨後叔叔也明確表示,以後五姊妹回家應該先到叔叔家中去,而不應到原來的娘家。
【事件升級】 五姊妹上墳也被阻撓
「我們自己有娘家,為什麼不能回?」張秋菊說,後來她們發現,自己母親責任田裡的糧食也都被叔叔收走了。
張臘梅說,這件事兒她們還可以理解,因為農村出殯,都需要老人主事,其母親的葬禮是張老二一手操辦的,甚至摔「孝子盆」,也因為張老大家沒有男孩,是由張老二家的兒子代替摔的。「母親出殯後,我們也和叔叔商議過,想看看支出的帳單,但是叔叔不給看。」張臘梅說,她幾個姊妹商議,把地裡尚未收穫的玉米、棉花,折給了叔叔家,權當出殯費用。
然而,事後,五姊妹陸續發現,母親家裡的電視機等物品,也都被叔叔家拿去了。「甚至盤子、碗也都不見了。」張秋菊說。
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在五姊妹給母親上墳時,叔叔意外出現,不準五姊妹進村,甚至直接將她們趕到了村外。
【感覺憋屈】 女兒在娘家門前痛哭
2012年7月16日,在張臘梅、張秋菊的帶領下,記者在村東頭,見到了王芳老人所遺留的8畝田。記者看到,在這些田裡,玉米早已長到近一米高,一旁的棉花上也開出了花朵。「這些玉米、棉花,都不是我們種的,都是叔叔一家種的。」提到這些,張臘梅語氣變得激動,「叔叔在我們的土地上種糧食,為啥不徵得我們同意?」
在村子裡,記者還看到王芳老人留下的小院。從門縫裡看去,院子裡的荒草已瘋長起來,門上則有兩把鎖。看著被鎖的院門,張臘梅禁不住失聲痛哭,她告訴記者,自從其母親過世後,幾個姐妹再也沒進過娘家,心裡實在是感覺憋屈。
【無奈之舉】 五姊妹將叔叔告上法院
「屬於我們的娘家房屋,無法返回居住;歸屬我們的責任田,如今被他人種上了糧食……」日前,張老大家的五姊妹,將叔叔張老二起訴到了商河法院,要求叔叔歸還屬於自己的房產及責任田。
記者看到,在訴狀上,張臘梅等五姊妹要求,叔叔歸還其娘家的房產,包括三間北屋及一個小院,還有電視機等財物。另外,五姊妹還提出,要求叔叔歸還王芳老人去世後田裡收穫的48袋糧食,以及叔叔自2011年起佔用王芳老人所有8畝責任田帶來的損失,共計1萬元。
【叔叔喊冤】 房子說好留給我兒子
被五個親侄女告到法院,張老二告訴記者,他對成了被告這件事兒也感到很冤枉。「院子裡的鎖是誰鎖的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我。」張老二說,他覺得這事兒裡有誤會,可他自己也說不清誤會是從何而來。
張老二說,10年前,其兄長張老大因癌症去世,臨終前將家人託付給他。他這個當弟弟的,也確實沒少為大哥家的事兒操心,「除了老大臘梅,剩下的4個女兒,出嫁都是我一手操辦的,甚至連我嫂子的喪事,也是我帶頭辦的,這還不夠嗎?」提到這些,張老二眼裡透著淚花兒。同時他說,自己大哥臨終前,也曾留下口信,認為家中沒有男孩,還是要由弟弟家的男孩來支撐門楣。「當時,大哥的意思,這家裡的房子最後還是要留給我兒子的。這是當時說好的。」張老二還說,他之所以種嫂子留下的8畝地,也是不忍心看著田裡的地荒著,畢竟老大家的五個閨女都在村外,不常回家耕種。
【法院調解】 房屋田產終歸五姊妹
日前,商河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房子歸五姊妹所有,承包土地自判決生效後被告停止耕種。判決生效後,張老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五姊妹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為了五姊妹的合法權益儘早實現,商河法院立案後,執行幹警多次去被執行人所在的村莊進行調查了解。2012年7月16日,執行幹警再次和兩名法警進入村中執行,並邀請村委會負責人參與調解。為查勘現場,執行幹警冒著酷暑在存有爭議的玉米田裡來回走了七八趟;在村委會悶熱的調解室裡,執行幹警耐心對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終,五姊妹和叔叔張老二經調解達成和解協議,並一次性履行完畢。
在和解協議中,張老二承認,房屋和田產應歸屬五姊妹所有,作為佔用五姊妹土地的賠償,張老二賠償五姊妹1000元損失費。等這一季莊稼收穫後,就將把土地歸還五姊妹。這起一波三折的「家務案」,總算圓滿地畫上了一個句號。
(本案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