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納稅人 12月31日前趕緊確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 APP填報...

2020-12-19 西安發布

近日,個人所得稅APP顯示,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需於每年12月進行確認。如果12月31日前納稅人未進行確認,個稅扣繳系統將默認納稅人延續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據了解,2021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仍為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納稅人可下載最新版本的「個人所得稅」APP,點擊首頁熱點專題「開始確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啦」,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分項填報。或者WEB端等渠道填報、確認相關扣除信息。

據了解,有四種情況需要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包括想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如: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房租和房貸需替換扣除,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者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如果扣除項目與之前無變化,可選擇快捷操作:選擇扣除年度2021年,一鍵帶入,如有變動,還可以點擊修改,然後一鍵確認完成該項操作。在填寫完成後,如果想要查看自己的填報信息,可以在首頁選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按照年份對自己已經填報的信息進行查詢。

國家稅務總局陝西省稅務局提醒,如果未能及時關注、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能會對明年繼續享受政策帶來一定影響。比如,任職受僱單位發生變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職受僱單位將無法獲取相關信息並據以辦理扣除;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條件發生變化而不進行修改、仍按原條件在明年繼續享受,還可能影響納稅信用。

(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王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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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納稅人需在本月31日前完成 慈善捐贈、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也可抵扣依據相關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需要提醒的是,除了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租房和房貸之外,慈善捐贈、大病醫療等費用,也可以進行專項附加扣除。未更新或影響政策享受家住洪山區的李女士孩子剛剛3歲半,今年9月份上了幼兒園。
  • 2021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抓緊確認!明年1月到手工資或能變多!
    明年1月到手工資或能變多哦否則, 該享受到的優惠就沒有啦務必在本月31日前確認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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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往下看一、為什麼要進行信息確認?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二、個稅APP端 | 確認操作步驟1丨 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即可①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一鍵帶入」;如下圖1、圖2:②依據提示「將帶入2020年度信息
  • 2021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丨答疑解惑
    2、2020沒有扣除項目,2021有可扣項目 因為您2020年沒有填報過,所以不能「一鍵帶入」,直接填報2021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即可。 5、2021扣除項目有新增 點擊「一鍵帶入」,核對信息後「一鍵確認」,然後再返回首頁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1」填報需新增的項目。
  • 如何確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新個人所得稅法增加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按照相關規定,如果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變化,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進行確認,以便享受政策紅利。
  • 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進入倒計時,一鍵帶入了解一下!
    四川在線記者 羅之颺近日,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已經開始確認。根據政策規定,納稅人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2021年即將到來,如果自然人納稅人2020年度已填寫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2021年要繼續享受的,該如何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對2021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呢?據悉,如個稅相關扣除信息與2020年無變化,可一鍵帶入;如有變化,可修正後提交。個稅扣除信息如不確認將自動延至2021年。
  • 這件事12月31日前必須辦!
    >12月4日個人所得稅APP顯示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需於每年12月進行確認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於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報需注意什麼?一起往下看為什麼要進行信息確認?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 @繼續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您有一條消息待查收
    按照相關規定,如果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變化,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進行確認,以便享受政策紅利。點擊圖片查看↓個稅6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要點如何確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申報為例:進入APP首頁後,點擊熱點專題「開始確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啦」,然後選擇扣除年度「2021」,就可以開始確認各種信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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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稅APP端確認操作步驟  情形一  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①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  ②依據提示「將帶入2020年度信息,請確認是否繼續?」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繼續確認,將覆蓋已存在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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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2月31日前 你還有一項工作必須完成 因為他直接關係到你2021年的收入 12月4日,個人所得稅APP顯示,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 這件事12月31日前需要完成
    另外,12月31日前一定要完成這件事情否則明年你每個月的收入都會受到影響哦!為什麼要進行信息確認?12月4日,個人所得稅APP顯示,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根據政策規定,用戶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若未及時確認,那麼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1年,這有可能會影響明年你每個月的收入。
  • 這件事12月31日前需完成!
    這件事12月31日前需完成! 12月4日,個人所得稅APP顯示,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根據政策規定,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需於每年12月進行確認。
  • 12月31日前一定要做這件事!事關你明年的工資!
    事關你明年的工資2021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已經開始確認啦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需要納稅人每年提交一次哦2021年需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要在今年12月對信息進行確認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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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開始啦!最後一個月,抓緊確認!否則影響2021年到手工資!01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開始根據規定,納稅人需要每年對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提交確認,2021年度專項扣除入口於12月1日開放,需要大家在12月31日前進行修改確認,具體來看:在此提醒大家核對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寫的正確並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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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開始啦!最後一個月,抓緊確認!否則影響2021年到手工資!01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開始根據規定,納稅人需要每年對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提交確認,2021年度專項扣除入口於12月1日開放,需要大家在12月31日前進行修改確認,具體來看:
  • 12月31日前記得做這件事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先按情形(1)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點擊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如下圖11、圖12:
  • 2021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電腦網頁端操作指南(附入口)
    需要確認的情況:  ①想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②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  ④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
  • 這群人將受益,還有一個動作12月31日前必須完成!
    一年一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已啟動。12月4日,個人所得稅APP顯示,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