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丨答疑解惑

2020-12-18 騰訊網

導讀

Hi,朋友們,專項附加扣除確認已經開始一段時間啦!大家對下面這些情形,疑問比較多,現在給全國的納稅人統一指導下。

8種情形判斷 | 快捷確認

1、2020沒有扣除項目,2021也沒有

您無需操作。

2、2020沒有扣除項目,2021有可扣項目

因為您2020年沒有填報過,所以不能「一鍵帶入」,直接填報2021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即可。

3、2021扣除項目沒變化

點擊「一鍵帶入」,核對信息後「一鍵確認」即可。

4、2021扣除項目信息需修改

點擊「一鍵帶入」後再點擊待確認狀態的扣除信息,進入「填報詳情」頁面進行修改。

5、2021扣除項目有新增

點擊「一鍵帶入」,核對信息後「一鍵確認」,然後再返回首頁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1」填報需新增的項目。

6、2021扣除項目有減少

點擊「一鍵帶入」後,點擊待確認狀態下的2021年不再申報的扣除項目,進入「填報詳情」頁面點擊刪除後,再「一鍵確認」。

7、2020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忘記申,平時沒有扣

您現在也可以填報,符合條件的全年都可以扣除。因沒有及時填報,而多繳納的稅款是可以在2021年3-6月辦理彙算清繳時退稅的。

8、2021年年中才有符合條件的扣除項目

您現在不用著急,年中任何一個月,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隨時填報的。

3種系統提示 | 如何解決

提示1

「未填報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法帶入」

如出現上圖提示,請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查看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在2020年度是否填報了專項附加扣除。

●是否作廢了已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

●已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申報扣繳義務人是否有「已離職」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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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辦法

1.未填報或因失誤作廢情形

若2020年度有符合填報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沒有填報,可以先填報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後,再點擊「一鍵帶入」進行操作。

2.申報扣繳義務人標記了「已離職」情形

如果目前仍在該單位任職,需聯繫單位財務人員在個稅報稅系統內檢查您的人員信息並做相應處理;單位處理完畢後,再點擊「一鍵帶入」進行操作。

如果已在該單位離職,請修改該條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中的申報方式後,再執行「一鍵帶入」操作。

提示2

「業務處理失敗:房屋所在地代碼不在代碼表內」

如出現上圖提示,是因為您沒有完善房屋基礎信息(如房屋坐落地址等)或房屋坐落地址所屬的街道鄉鎮發生變化,應先將房屋信息完善或根據最新的街道鄉鎮重新填寫地址後,再進行「一鍵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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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辦法

在待確認扣除信息界面,點擊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點擊「修改」修改基本信息(租房信息),重新修改完善房屋坐落地址(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後點擊「確認修改」按鈕,再進行「一鍵確認」即可。

提示3

「業務處理失敗:企業狀態為【07】,不能進行本業務辦理」

如出現上圖提示,是由於您的工作單位合併、信息變更等原因導致您的任職受僱單位信息有誤(例如AB兩個單位合併,合併後產生了新的稅務登記信息,部分在合併之前任職的職工,其原任職受僱單位稅務登記信息已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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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辦法

在彈出的提示界面點擊「我知道了,然後在待確認扣除信息界面,點擊每一條待確認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請選擇您的扣繳義務人」處重新勾選您正確的任職受僱單位「請選擇更換扣繳義務人原因」選擇「其他原因」,檢查無誤後點擊「確認修改」,在彈出的界面點擊「確認提交」,最後再進行「一鍵確認」操作即可。

9種易錯填報 | 溫馨提醒

提醒1

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項目,父母雙方的扣除比例應符合政策規定標準。

法規原文: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提醒內容

您需要與共同扣除人進行溝通,確認雙方填報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過100%。

提醒2

夫妻雙方非婚前分別購買的住房,只能選擇一方扣除住房貸款利息。

法規原文: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確認其住房是否為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如果屬於婚後購買的,只能選擇一方扣除;如果屬於婚前分別購買的,需與配偶溝通確認扣除方式。

提醒3

納稅人填報的贍養老人項目,共同扣除人的合計扣除金額要符合標準。

法規原文: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籤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於約定分攤。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與共同扣除人進行溝通,確認各自填報的贍養老人扣除金額之和不超過2000元,且每人分攤額度不超過每月1000元。

提醒4

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納稅人只能選擇一處扣繳義務人扣除。

法規原文:

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只能選擇其中一處扣除。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檢查是否存在同一項目多處扣除的情況,如果存在應當及時作廢多餘的扣除項目。

提醒5

納稅人與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法規原文: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規定標準定額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籤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與配偶進行溝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確認沒有同時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6

納稅人與其配偶不能同時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貨款利息支出。

法規原文:

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貨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與配偶進行溝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項目和扣除方式,確認沒有同時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貨款利息支出。

提醒7

納稅人應當確保填報子女、配偶、贍養老人身份信息準確。

法規原文:

納稅人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檢查填報的子女、配偶、贍養老人身份信息是否與其身份證件上記錄的信息保持一致。

提醒8

納稅人填報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享受扣除。

法規原文:

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 3600 元定額扣除。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填報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扣除的,應當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並檢查填報證書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批准)時間等信息是否與證書保持一致。

提醒9

納稅人填報學歷繼續教育的,應當為中國境內接受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

法規原文: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 400 元定額扣除。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接受繼續教育類型應當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教育,比如自學考試、成人高考、同等學歷申請學位、網絡大學等可享受學歷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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