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劍》中李家鎮兵變,楚雲飛被自己的一個營包圍,虧得李雲龍插上一手,楚雲飛才可逃出生天,進而剿滅了叛徒,挽回了面子。
事後楚雲飛專門穿便衣請客,除了多謝李雲龍出兵援助之外,還想要回李雲龍在進軍李家鎮時順走的一個營的裝備,其中包括各種輕重武器、迫擊炮,說上級要是追查下來,兄弟我得進軍法處,像極了向包工頭討要工資的心酸。
李雲龍當即就很爽快地答應了,特別是那一句:咱們兄弟誰跟誰啊,我豁出去也要想辦法還你。結果後面更現實,直接還給楚雲飛一排排發射出去的炮彈。
但問題是,楚雲飛畢竟是丟了一個加強營的武器裝備,上級為何沒有把他送到軍法處?
首先一個營,就算是加強營也不會超500人;二營長叛變這件事楚雲飛不能瞞不敢瞞,必須上報,甚至如果錢伯均下馬投降,楚雲飛都沒權力就地槍決他;再有就是李雲龍救了楚雲飛,救了一營官兵400多人沒有叛變成功,這麼大功勞給一個營軍火裝備做獎勵不算什麼。
其次一個營搞事情,營部駐地都打了一仗,還引來了李雲龍的騎兵。幾個營幾千人的動作,閻錫山會不知道?只不過是楚雲飛而已,換了別人早上軍法處了。李雲龍說過楚雲飛只聽重慶委員常委和第二戰區閻長官的。
而閻老西是第二戰區最高行政長官,國軍戰鬥序列名義上還是八路軍頂頭上司,算一家人,還能說兩家話?武器在楚雲飛手裡和在李雲龍手裡名義上其實都一樣,而且八路軍存在大大減輕了閻錫山壓力,所以沒有怎麼責備楚雲飛。
其實就楚雲飛個人來說,他的內心還是願意把裝備給李雲龍的,但是由於他的身份,必須討要,明知道要不回來也要走過程。因為楚雲飛應該知道,李雲龍在戰術方面要高他一籌。楚雲飛在河源縣城問李雲龍要裝備沒有要到,後來楚雲飛跟他的參謀長說過這樣的話,這批裝備算了,大不了跟上級多報一些戰鬥損失。這批裝備反正都是用於抗日,放在李雲龍的手上說不定作用還大一些。
說在最後:讀完《亮劍》這本書,內心很是震撼。大家都知道電視劇版只演了本書的前一半情節,後半部分又是番景象,感謝作者把那段不易言說的歷史無情地刨露出來,李雲龍最後的鬥志展現了那段歷史,讓我感到壓抑,憤恨,多次淚目,感慨萬千。這本書寫得很棒,作者文筆老練刻畫的形象在腦中久久不能散去。
「亮劍」的精神就是別人向你拔出了劍,我們也必須亮出自己的劍,沒有其他選擇,也不允許做出別的選擇,可以說這就是最好的選擇了。如果我們代表的是自己,做出的選擇是發自內心的選擇,那亮就完了,至少這—刻,我活得像個人,在屬於自己的靈魂下認真地存在過。向苦難的過往致敬,向付出過生命的偉大人物致敬,向生命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