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自我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女性經濟獨立、精神獨立,對婚姻不再有太多的依賴性,等等原因,導致離婚率越來越高,而離婚原因的首位是「婚內出軌」,佔比超過一半以上。而離婚時,往往會存在過錯方和受害方,作為受害方最解氣的方法莫過於讓他淨身出戶了。那麼,什麼情況下能讓對方淨身出戶?到底需要哪些證據?
法律規定以下三種情況可以讓對方部分或少分財產:
一、在婚內與他人非法同居或者重婚
在婚內與他人非法同居,是一種違法行為,婚姻法規定,不管是婚內非法同居,在離婚時可以要求過錯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如果是重婚行為,則涉及到重婚罪,如果構成刑事犯罪,則依法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家庭成員存在家庭暴力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如果存在家庭暴力,受害一方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離婚損害賠償。法院在分割財產時也會傾向於弱者分配。
三、故意隱瞞對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很多夫妻離婚的時候,會隱藏自己的財產或者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以此想要分割更多的財產或者避免自己的財產被分割,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一方在婚內故意轉移財產,法院在判決共同財產分割時,對轉移財產方直接判決不分割共同財產。
依據司法慣例,法院在處理離婚財產糾紛時,對於共同財產的判決,一般都是以平均分割為原則。但勢能出現以上三種情況時,必須要依法嚴懲,所以在處理共同財產時會有很大不同,可能判決一方少分甚至不分。但是,以上情況取證上會有一定的困難,如果婚姻出現了問題,建議大家及時尋求專業人員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