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調研員分為副調研員和調研員,以副調研員來分析。
以地級市為例,要分兩種情況,①新公務員法實施之前的副調研員,屬於市管副處級幹部,屬於領導幹部,有的還是黨組成員,履行領導職責。新公務員法實施後,老人老政策、新人新辦法,副調研員還是還是市管幹部,還是履行領導職責。②新公務員法實施之後的晉升的調研員(主要是指正科級晉升的四級調研員),不是市管幹部,屬於一般幹部,但有的享受一定領導幹部的政治待遇,有的與一級科員一樣,都是幹具體工作的。
第一、新公務員法實施前,原副調研員是市管幹部,屬於副處級領導幹部,新公務員法實施後,套改為四級調研員,經濟待遇、政治待遇保持不變,還是履行領導職能
職級並行前,副調研員是副處級幹部,實打實的市管幹部,屬於局領導,有的還是局黨組成員,有一定的工作決策權和建議權,有單獨的辦公室,可以查閱相當密級的文件,一般都分管具體科室。職級並行後,副調研員套改為四級調研員,還是屬於市管幹部,享受和以前相同的經濟待遇和政治待遇。此時的四級調研員,承擔一定的領導職能和管理職能,屬於分管領導。
第二、新公務員法實施後,職級並行後晉升的四級調研員,雖然經濟待遇上與原副調研員相差不多,但本質上不屬於市管幹部,管理權限還是在原單位,有的協助領導,變向履行領導職能,有的只是個大科員,履行科員職責
職級並行後晉升的四級調研員的具體職責,要看單位如何安排工作。
①有的四級調研員,完全就是幹具體工作的,和一般科員沒有什麼區別。這種情況,四級調研員編制在具體科室,具體工作聽從科長安排。
②有的四級調研員,深受局長器重,可能會安排進黨組,列席黨組會議,也有單獨的辦公室;還可能會安排協助局長或副局長工作,協管幾個科室。這時的四級調研員,變相享受副處級領導幹部政治待遇,對分管科室的工作有相當的話語權。記住,這種四級調研員極有可能轉為副局長,再下一步可能就是局長。因此,我們千萬不要把四級調研員不當作領導,小心給你穿小鞋。
所在單位得四級調研員大多都是科長晉升的,局領導一般都安排分管或協管一兩個科室,代為履行領導職責,代為開會、代為部署工作、代為帶隊檢查工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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