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臺獨」行徑極為囂張
海峽導報特約作者:書劍
12月4日,是中國的第7個國家憲法日。我國憲法明確規定:「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這也是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憲法依據。
前段時間,香港《大公報》報導,大陸正在擬定「臺獨」頑固分子清單,引起兩岸輿論強烈關注。在紀念第7個國家憲法日之際,來談談「臺獨」頑固分子清單,亦有特別的意義。這個清單到底要怎麼列?需要講究些什麼策略?要把哪些人列進去呢?這其實可以考慮4個面向。
首先,精準打擊,殺一儆百。這個名單,人數不必太多,但要切中要害;縮小打擊面,團結大多數;以警告震懾為目的,為實現統一的總目標服務。
第二,要考慮各個面向,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歷史的,不同領域的「臺獨」頑固分子各列數名,予以公告。比如:
第三,還建議另闢一份所謂「外省籍臺獨頑固分子」。在臺灣有這麼一種人,他們雖然是「外省籍」子弟,但他們的「臺獨」表現,有時比「本省籍臺獨分子」更囂張,說他們是數典忘祖、賣祖求榮的漢奸,一點都不為過。
第四個問題,建議大陸在「臺獨」頑固分子清單擬定後,立馬揪出一二個「臺獨」商人,以證明我們言出必行的決心,更清楚傳達一個信號,就是我們絕不允許少數人在大陸賺錢的同時,又支持「臺獨」分裂活動。
如果按照這4個路徑考慮,你覺得還可以把哪些人列入「臺獨」頑固分子清單呢?